9月26日,全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第二輪督查工作持續開展。第四批次6個督查組在福建、江西、廣東、廣西、海南、貴州等6省份,現場共檢查了110個飲用水水源地的361個環境問題整治情況。從檢查情況看,205個問題已整改完成并銷號,完成比例為57%;其他156個問題正在整改過程中。
督查發現的主要問題:5個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工作滯后,具體表現為有關地方僅制定了整治方案,尚未開展實質性整改工作。主要涉及江西省九江市(2個問題),江西省鷹潭市、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海南省三亞市各1個問題。
對未完成整治任務的問題,生態環境部將繼續加大督辦力度,督促地方黨委政府落實水源地環境保護責任,切實解決水源地突出環境問題,有效保障水源地環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