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福建省住建廳發布關于印發《福建省深入推進城市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方案要求,設市城市持續推進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到2025年底,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區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區,污水處理能力基本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爭達到70%以上,進水生化需氧量(BOD)濃度高于100毫克/升的生活污水處理廠規模占比達90%以上;污泥無害化資源化處理處置水平進一步提升;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5%以上。
縣城加大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力度。到2025年底,基本補齊縣城污水收集管網短板,污水處理能力滿足處理需求,生活污水處理廠進水BOD濃度明顯提升,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污泥無害化資源化處理處置取得明顯成效。
關于印發《福建省深入推進城市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福建省深入推進城市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福建省生態環境廳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8月15日
福建省深入推進城市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十四五”城鎮污水處理及資源化利用發展規劃〉的通知》、《住房城鄉建設部 生態環境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水利部關于印發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的通知》、《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建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的通知》,深入推進全省城市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制定本方案,請認真組織實施。
一、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實施生態省戰略,加大城市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力度,推進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助力福建生態省建設。
設市城市持續推進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到2025年底,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區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區,污水處理能力基本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爭達到70%以上,進水生化需氧量(BOD)濃度高于100毫克/升的生活污水處理廠規模占比達90%以上;污泥無害化資源化處理處置水平進一步提升;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5%以上。
縣城加大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力度。到2025年底,基本補齊縣城污水收集管網短板,污水處理能力滿足處理需求,生活污水處理廠進水BOD濃度明顯提升,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污泥無害化資源化處理處置取得明顯成效。
二、基本原則
系統謀劃,統籌推進。堅持因地制宜,系統分析問題,在分析污水收集處理系統現狀基礎上,統籌推進城市污水處理提質增效、黑臭水體治理、內澇治理、海綿城市建設等工作,持續改善城市水環境質量。
標本兼治,補齊短板。系統提升污水收集處理效能,加快推進管網排查疏浚、雨污分流改造,優先補齊老舊城區、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管網設施短板,逐步消除管網空白區,完善污水處理設施,確保設施穩定可靠運行。
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強化屬地政府主體責任,加強部門聯動,落實河湖長制,強化標準約束,嚴格監管考核,調動市場主體積極性,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發揮公眾監督作用,構建可持續的建設經營模式。
三、主要任務
(一)完善城區排水專項規劃
各市、縣要對現有城區排水專項規劃進行評估論證,堅持系統觀念,綜合考慮城區人口規模、經濟社會發展、自然和地理條件、水環境質量,系統分析現狀市政雨污管網收集輸送能力和現狀污水處理廠規模,結合“十四五”規劃建設任務,科學確定城區污水管網和污水處理廠布局、規模。尚未編制、超過五年以上未修編或者需要修編的市、縣,應于2022年底前完成城區排水專項規劃編制(修編)。(省住建廳牽頭,省發改委、生態環境廳參與,各市、縣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市、縣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二)加快推進管網排查
各市、縣應結合市政基礎設施普查,按照《福建省排水管網排查技術指南(試行)》等要求,推進城區市政污水管網深度排查,并于2022年底前完成排查和建檔工作,摸清污水管網家底、厘清污水收集設施問題,建立周期性檢測評估制度,加強質量管控與成果驗收。居住社區、公共建筑及企事業單位內部等非市政排水設施排查、改造、維護、管理由設施權屬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單位)或者管理單位等負責實施。設區市和有條件的縣(市)依法有序建立污水處理設施地理信息系統并定期更新,或依托現有平臺完善相關功能,實現污水處理設施信息化、賬冊化管理。(省住建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參與)
(三)完善污水收集管網
根據管網排查結果和排水專項規劃,進水BOD濃度低于100毫克/升的城區污水處理廠,要圍繞服務片區管網制定“一廠一策”系統化整治方案,并制定實施排水管網建設改造年度計劃。已經編制“一廠一策”方案的市(區),應進一步完善方案。尚未編制“一廠一策”方案的縣(區),應于2022年底前完成編制。加快推進污水管網密度較低或污水管網輸送能力不足區域的污水管網建設改造。加快消除管網空白區,重點建設城中村、老舊城區、城鄉結合部污水收集管網。加強源頭生活污水收集,開展老舊小區、街區片區改造的同時,推進支線管網和出戶管的連接建設;推進沿街店面污水收集管網和截污井建設。推進混錯接、漏接、老舊破損管網更新修復,因地制宜穩步推進雨污分流改造,提升污水收集效能。2022年到2025年,新建改造市、縣污水管網2600公里以上。(省住建廳牽頭,省發改委、生態環境廳參與)
(四)提升污水處理能力
按照因地制宜、查漏補缺、有序建設、適度超前的原則,統籌考慮城區人口容量和分布,堅持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科學規劃污水處理廠布局、規模及服務范圍。現有污水處理能力不能滿足需求的市、縣可采取原址擴建或另擇新址建設污水處理廠,加快補齊處理能力缺口。新建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規??蛇m度超前,且必須合理規劃建設服務片區污水收集管網。科學合理確定排放標準,水環境敏感區域污水處理基本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其他地區以穩定達標排放為主。2022年到2025年,新增市、縣污水處理能力110萬噸/日以上。(省住建廳牽頭,省發改委、生態環境廳參與)
(五)推進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
系統分析日益增長的生產、生活和生態用水需求,以現有污水處理廠為基礎,結合水資源稟賦、水環境保護目標和技術經濟條件,合理布局再生水利用基礎設施。缺水城市新建城區要因地制宜提前規劃布局再生水管網,有序開展相關建設。推廣再生水用于市政雜用、工業用水和生態補水等。到2025年底,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5%以上。(省發改委、住建廳、水利廳、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推進污泥無害化資源化處理處置
按照就地就近原則,現有污泥處置能力不能滿足需求的市、縣要加快補齊缺口。新建污水處理廠必須有明確的污泥處置途徑。嚴禁未經脫水處理達標的污泥在垃圾填埋場填埋,加快壓減污泥填埋規模。嚴禁工業污水廠產生的污泥轉移至生活污水處理廠處理。嚴格實行污泥轉運聯單制度,加強運輸過程管理,嚴禁隨意傾倒、偷排等違法行為。在實現污泥穩定化、無害化處置前提下,滿足相關標準后,可用于土壤改良、園林綠化、建材利用等。鼓勵利用垃圾焚燒發電廠、燃煤電廠、水泥窯等進行協同處置。(省發改委、住建廳、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規范工業企業排水管理
工業企業排水水質要符合國家或地方相關排放標準規定。工業集聚區要按規定配套建成工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并穩定運行,達到相應排放標準后方可排放。(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商務廳、科技廳、工信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對已經進入市政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的工業企業進行排查、評估。經評估認定污染物不能被城鎮污水處理廠有效處理或可能影響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穩定達標的,應限期退出市政管網,向園區工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聚集。在退出市政管網之前,應采取預處理等措施,降低對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的影響。(省生態環境廳、住建廳、發改委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地生態環境、排水(城管)等部門要建立完善部門聯動機制,加強排污許可和排水許可管理,強化日常巡查,發現超排、偷排等違法行為,依法處罰并督促整改。(省生態環境廳、住建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強化“小散亂”污水治理
結合排水、排污、經營許可管理,建立排水(城管)、生態環境、市場監管等部門聯合執法的常態化工作機制。加強信息共享,市場監管部門依據省政務數據匯聚有關規定,共享市場主體登記信息。定期開展聯合執法行動,整治沿街經營性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污水亂排直排,督促整改。重點做好餐飲、農貿市場、洗車洗滌排污整治,排查餐飲隔油池運行、油煙排放、洗車場沉淀池設置等情況。規范餐廚廢棄物處置,嚴禁將餐廚廢棄物粉碎后直接排入市政排水管網。(省住建廳、生態環境廳、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加強工程質量管控
提升管網建設質量,加快淘汰磚砌井,推行混凝土現澆或成品檢查井,優先采用球墨鑄鐵管、承插橡膠圈接口鋼筋混凝土管等管材。工程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應嚴格執行相關標準規范,確保工程質量。各級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要加強市政排水設施工程的質量監督。按照《福建省市政排水設施工程移交與接管管理辦法(試行)》要求,規范市政排水設施工程移交,驗收移交前落實CCTV檢測等有關措施,保證市政排水設施工程建成后正常投入使用。(省住建廳牽頭)
(十)建立常態化建設管養機制
各市、縣要建立本地化專業化養護隊伍,鼓勵依托國有企業建立排水管網專業養護企業。嚴格按照相關標準定額實施運行維護,探索運用市場機制加強績效管理和按效付費。積極推進“廠網”一體化專業化運維,保障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系統性和完整性。鼓勵定期開展管網水質監測,跟蹤水質變化情況。鼓勵居住社區將內部管網養護工作委托市政排水管網管養單位實施。(省住建廳牽頭,省發改委、生態環境廳、水利廳、國資委參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協調
各級各相關部門要深刻認識做好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工作的重要意義,加強協調配合,確保各項任務有效落實。市、縣人民政府是第一責任人,要切實擔負主體責任,結合專項行動目標要求,科學編制新一輪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明確分年度目標,制定滾動項目清單。實施方案于2022年9月底前報省住建廳、生態環境廳、發改委備案,并每半年報送工作進展情況。(省住建廳、生態環境廳、發改委負責指導和督促各地開展)
(二)落實資金保障
各市、縣要建立多元化的財政性資金投入保障機制,足額落實運行維護經費。要做好項目謀劃和儲備,將項目捆綁打包,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資金,省級預算內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項目,對符合政府專項債券發行使用條件的項目,可申請政府專項債券支持。2023年到2025年,省級財政從城鄉人居環境建設相關專項資金中繼續支持市、縣污水管網建設改造。規范有序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積極推進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鼓勵金融機構依法依規提供融資支持。(省發改委、財政廳、住建廳、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完善費價稅機制
各市、縣要按照覆蓋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營和污泥處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則,合理制定污水處理費標準,并根據當地水污染防治目標動態調整。各市、縣在污水處理費標準調整到位前,應按規定給予補貼,保障城鎮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的正常運維。推廣按照污水處理廠進水污染物濃度、污染物削減量等支付運營服務費。再生水價格由再生水供應企業和用戶按照優質優價原則自主協商定價。對于提供公共生態環境服務功能的河湖濕地生態補水、景觀環境用水使用再生水的,鼓勵采用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推動污水資源化利用。各級稅務部門要依法落實環境保護、水資源節約、污水資源化利用等方面的稅收優惠政策。(省發改委、財政廳、住建廳、水利廳、稅務局和廈門市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監管考核
各市、縣應加強對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工作的監管,將設施建設和運行維護等方面的要求落到實處,對不嚴格執行排水專項規劃、水污染排放標準以及降低工程質量的行為,堅決依法依規予以糾正和查處。持續開展市、縣污水處理廠運行評估和水質抽檢。將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任務納入城鄉建設品質提升、黨政領導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河湖長制考核,考核結果較差和相關工作落實不到位的,適時給予通報或約談。完善公眾參與機制,發揮輿論監管、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作用。(省住建廳、生態環境廳、水利廳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