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最新數據顯示,我國污水處理廠超標排放問題仍十分嚴重。在環境部2018年日前公開的2018年第二季度嚴重超標企業中,78家為污水處理廠,占超標企業總數六成以上。部分污水處理廠連續多次超標,其中不乏大型污水處理企業。如不加強對工業廢水預處理和污水處理廠排放監管,我國污水處理狀況將不容樂觀。
18家嚴重超標污水處理廠連續3個季度(以上)超標
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十條”)提出要“集中治理工業集聚區水污染”,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中也明確,到2020年底,各類工業污染源持續保持達標排放。
然而,2016年以來,污水處理廠卻逐漸成為嚴重超標企業“主力”。2016年嚴重超標的污水處理廠占嚴重超標企業總數低于30%,2017年第一季度增長至55%,第二季度甚至高達78%。
數據來源:環境部 © 綠色和平
此外,2017年和2018年前兩季度,國家重點監控的嚴重超標污水處理廠中,有58家2個季度(以上)超標,占比三分之一;18家連續3個季度(以上)超標,其中不乏大型污水處理企業。結合各省監督性監測數據,2017年和2018年間,北京首創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廣東和山東多地的分公司均存在超標,在山東的菏澤首創水務有限公司多個季度超標;遼寧省北控(大石橋)水務發展有限公司和烏魯木齊河東威立雅水務有限公司更是自2017年起6個季度連續嚴重超標,且整改不力,在環保部門多次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或掛牌督辦通知后才完成。
就污水處理廠的超標率來看,各省超標率參差不齊,2017年,北京、河北和浙江的污水處理廠超標率分別達到24%、23%和14%。除了超標率高,個別污水處理廠還存在出水直接排入飲用水源地等問題,給飲用水源帶來極大的安全風險。
污水處理廠為何不能有效“治污”
污水處理監管流程 © 綠色和平
工業污水處理管理一般分為分散預處理、管網輸送和集中深度處理三個環節。在預處理環節,污水分散預處理由企業自行完成,預處理排放情況由環保部門監督;在管網輸送環節,企業納管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審批管理,園區污水管網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建設和運行管理;集中深度處理主要由污水處理廠完成,污水處理廠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運行管理,而污水處理廠排放口出水水質由環保部門監督。在這三個環節中,污水處理管理由多個單位負責,管理與監督較為分散,這也是污水集中處理問題頻發的根源。
特別是在預處理環節,由于企業納管審批和監管分別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和環保部門負責,信息不暢、權責不清晰造成的監管難困局一直難以破解。2017年4月,上海18家承接工業廢水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重金屬超標被中央督察組指出之后,當地政府部門才開始以污水處理廠為起點,倒排源頭污染企業。
管網輸送環節監管機制不健全。例如,河北霸州津霸污水處理廠屬于環境部網站公開的完成建設并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的達成“水十條”目標的污水處理廠。但該廠在2017年底建成后,鋪設的管網泄露至少14000噸污水,污染耕地半年之久未完成處理。天津綠領調查顯示,該污水處理廠的主體建設進行了環評,但從企業進入污水處理廠的管網鋪設卻未申報環評。
除了管理問題,污水處理廠超標原因還有很多。根據公眾環境研究中心和綠色江南兩家環保機構2年內對近200家超標污水處理廠舉報收到的政府反饋發現,設備故障、升級改造、能力不足等也是污水處理廠超標排放的重要原因。
污水處理廠超標原因 © 綠色和平
為推進水處理行業排污許可制度改革,生態環境部于2018年11月出臺了《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水處理(試行)》,污水處理廠進水信息(生活廢水收水范圍、工業廢水排水單位、水量和管網屬性等)第一次納入排污許可規管范圍,或將改善當前污水處理廠“二次污染”問題。除了水處理行業的標準技術規范,環境部和住建部還應進一步完善監管條例,明確污水處理廠運營及其上、下游環節合作監管,補齊預處理環節和管網輸送環節的短板。
(標題圖片來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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