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日前出臺《關于進一步優化環評審批服務助推兩大協同發展區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針對目前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方面的“堵點”,從強化規劃環評引導等5方面推出17項優化改進措施。
根據《意見》,今后,環境風險低、對環境影響小的項目只需要審批備案承諾即可。第一批試行告知承諾的建設項目清單上有三十五大類,包括醫院、學校等。 而更多對環境影響微小的建設項目,今后將直接享受環評豁免。環評豁免管理名錄共有45類事項,包括農戶住宅建設等。
據了解,為簡化環評流程,減輕企業負擔,福建省還將推行民生工程領域“打包”審批,對于點多面廣的內河整治、農村公路、陸島交通碼頭等公共基礎設施和社會事業項目統一可研核準的,推行區域“打包”項目環評審批服務,提高效率。
為促進服務提速增效,《意見》還提出推進全省審批標準化,統一受理要件,對全省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環保設施竣工驗收,僅需提供企業申請書、環評文件或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監測(調查)報告兩項,即可先行受理開展審查。對其他審查要件,凡沒有法律依據的一律取消。同時,統一審批時限,編制環評報告書的建設項目,全省承諾審批時限統一提速至30個工作日,其中不涉及環境敏感區的房建、巿政、交通、水利類項目承諾審批時限為20個工作日。編制環評報告表的項目,承諾審批時限統一為10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