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財政廳日前印發《關于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咨詢機構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指出2015年發布的福建省PPP咨詢機構庫首批入庫機構名單廢止。
《通知》稱,財政部依托PPP綜合信息平臺建立了全國PPP咨詢機構庫并出臺管理暫行辦法,現要求各級財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做好轄區內項目所涉及咨詢機構有關信息錄入等工作。PPP咨詢機構可按照財政部相關規定,辦理入庫、推出申請。
要求各地項目實施機構在采購PPP項目咨詢等第三方專業服務時,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相關法律規章制度執行,統籌考慮咨詢機構的綜合能力,擇優選擇服務優、質量好的專業咨詢機構。
同時,要求各地重視與咨詢機構的合同訂立工作,明確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合理設定咨詢人員現場服務時間、服務提交成果等關鍵條款,建立完善績效評價體制,加強咨詢服務質量管理,逐步實現按效付費。
在咨詢機構監督管理方面,提出各級財政部門加強業務指導,對發現違規的咨詢機構,要綜合運用約談、警告、建議退庫和列入黑名單等手段,促進咨詢行業建立健全自律機制,共同營造推動PPP模式規范發展的良好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