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自然生態監管機構”持續走熱,引起業界無限遐想。
作為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頂層設計和戰略構想,它給環境保護和生態產業帶來了的沖擊,似乎不僅僅是一個機構的設立那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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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近年來,國家采取了一系列保護和綜合治理措施,生態保護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但生態環境整體惡化的趨勢仍未得到根本遏制。其中原因錯綜復雜,而生態體制滯后于客觀形勢是不可忽略的原因,尤其環保部門職能的整合方面急需改革。
環保界有一句話:“一條河幾個部門,水利管水,環保管岸。水利上不了岸,環保下不了水。”生動形象地揭示了各部門環保職能的重疊與錯誤配置。
目前,我國環保職能主要分割為三大方面:污染防治職能分散在海洋、港務監督、漁政、漁業監督、軍隊環保、公安、交通、鐵道、民航等部門;資源保護職能分散在礦產、林業、農業、水利等部門;綜合調控管理職能分散在發改委、財政、經貿(工信)、國土等部門。
職能交叉造成執法主體和監測力量分散,環保領域多頭執法問題突出。大氣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這三類污染物被列為環保部污染防治的重點。但實際上,環保部對水環境質量和水污染防治負責,水利部對水資源保護負責。
再比如,湖泊水資源的主管部門是水務部門,但對水質的檢測、對外發布水質報告的是環保部門,如果涉及水產養殖,還得請出水產部門。
環境保護部原部長周生賢2013年曾說:“我們的環保工作涉及的部門很多,許多職能出現交叉重疊。”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對這一現狀的評價是:“橫向職能分散,缺乏有效協調;縱向監管乏力,執行約束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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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報告鄭重提出設立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自然生態監管機構,將從三方面加強部門職責的統一,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統一行使監管城鄉各類污染排放和行政執法職責。徹底改變國有自然資源管理和環保部門畫地為牢、各自為戰的局面。
常紀文認為,這一體制改革的部署即契合了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體”系統保護的需要,體現了生態系統的綜合性和監管的綜合性,又可以克服以往多頭監管和“碎片化”監管問題。
據生態資本論觀察,中央關于生態文明體制改革一直有一條很清晰的思路。2013年十八屆一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初步提到國家自然資源管理體制的健全問題,要求“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完善自然資源監管體制,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
2015年印發的《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在健全國家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方面,提出一個原則,即“按照所有者和監管者分開和一件事情由一個部門負責的原則”,要求“整合分散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組建對全民所有的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海域、灘涂等各類自然資源統一行使所有權的機構。”
十九大報告則進一步提出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自然生態監管機構的設立,整合自然資源管理和生態環境管理兩項內容。
復旦大學環境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志青認為,資源與環境的統一管理符合自然規律,因為資源利用問題中往往會包含環境問題,譬如煤炭利用產生的大氣污染物的排放,重金屬利用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問題等。
他說,我國目前在資源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上的權力分配過于分散,各部門在資源管理和環境保護的技術標準上、制度安排上、工作節奏上不盡一致,產生重疊、抵觸和多頭的弊病,從而無法發揮出每個部門各自的最大效用。
他認為:“目前尚未知這一監管機構在機制上將做如何具體安排,但可以想見的是,這個機構將在很大程度上整合目前散落在各部門手中的環境保護權力。”
常紀文說,隨著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措施的穩步推進,將有助于自然資源產權統一管理、生態環境有效監管和國土空間有序管控的治理大格局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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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設立有其必要性,但如何落實則顯得更為關鍵。
據悉,在國家統一安排和地方自主探索下,近年,浙江、福建、青海、吉林等地已經開展了自然資源資產統一監管和生態環境保護統一監管的試點工作。
常紀文認為,在統一行使職責的體制建立過程中,有關部門的職責如果能夠獨立剝離的,應當予以剝離,合并到統一監管的部門;如果不能獨立剝離的,則可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予以保留,分工負責。只有這樣,才能促進行政監管的社會性與生態系統的自然性契合。
有學者建議,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自然生態監管機構的推廣可先從具體省、市或直轄市進行試點,再擴大范圍。也有學者建議,把生態系統的經營權和監管權徹底分開,建設一個高效有序的生態監管體制。
常紀文說,目前,一些體制改革還在探索中,建立統一行使職責的體制是一個逐步推進的過程。另外,清理各部門的交叉職責、修改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部門職責,也需要一個過程。
據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楊偉民在10月23日的發布會上透露,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自然生態監管機構的神秘面紗,應該會于明年“兩會”時揭曉。
但據各方面掌握的情況來看,這一機構的具體安排目前還沒有任何消息透露,對未來環保市場的影響、資本的走向會不會產生影響,很值得業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