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國家發改委、生態環境部、住建部印發《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水平提升行動(2023—2025年)》(以下簡稱為《提升行動》),其中提出,目標到2025年,環境基礎設施處理處置能力和水平顯著提升,新增污水處理能力1200萬立方米/日,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網4.5萬公里,新建、改建和擴建再生水生產能力不少于1000萬立方米/日。
01未來三年,污水處理目標與重點任務有這些
就污水處理方面,《提升行動》提出目標:到2025年,環境基礎設施處理處置能力和水平顯著提升,新增污水處理能力1200萬立方米/日,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網4.5萬公里,新建、改建和擴建再生水生產能力不少于1000萬立方米/日。
《提升行動》指出將加快建設城中村、老舊城區、城鄉結合部、縣城和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生活污水收集管網,填補污水收集管網空白區。開展老舊破損污水管網、雨污合流制管網診斷修復更新,循序推進管網改造,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因地制宜穩步推進雨污分流改造,統籌推進污水處理、黑臭水體整治和內澇治理。加快補齊城市和縣城污水處理能力缺口,穩步推進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結合現有污水處理設施提標升級擴能改造,加強再生利用設施建設,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推進污水處理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建設污水處理綠色低碳標桿廠。統籌推進污泥處理設施建設,加快壓減污泥填埋規模,提升污泥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水平。強化設施運行維護,推廣實施“廠—網—河(湖)”一體化專業化運行維護。
針對此文件的發布,E20研究院水業研究中心總監井媛媛分析到,對于污水處理新增設施的建設,污水管網的建設、修復、檢測,以及污水資源化下再生水設施的建設及改造等均是利好的信號,強化了對市場未來發展的信心。結合區域發展經濟總規模指標、城鎮化率指標、財政收支及負債指標等綜合評定,對“十四五”后期的市場捕捉具有更精準性的指導,但具體的規模釋放區域及釋放形式要與各地方規劃發展相結合。
此外,文件中提出了“要強化設施運行維護,推廣實施廠-網-河(湖)一體化專業化運行維護“的建議,井媛媛表示這一建議體現了以效果為導向,系統性、持續性、聯動性的統籌考慮,但在具體實施過程中,除了在具體項目規劃層面的統籌考慮,例如廠與廠之間的聯動,廠與管網的關系,廠與河道治理的聯系等,還要考慮產權分離下的可行性,無論是通過頂層管理的路徑,還是智能化手段的強化,如何更為有效的做到一體化且專業化的運行維護。
02未來三年,固廢處理目標與重點任務有這些
就固廢處理方面,《提升行動》提出目標:新建、改建和擴建再生水生產能力不少于1000萬立方米/日;全國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能力達到70萬噸/日以上,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達到80萬噸/日以上。固體廢棄物處置及綜合利用能力和規模顯著提升,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充分保障,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醫療廢物全部實現無害化處置。
《提升行動》指出將以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設施建設水平提升行動、固體廢棄物處理處置利用設施建設水平提升行動、園區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水平提升行動等多個方面作為重點任務。
首先是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設施建設水平提升行動?!短嵘袆印繁硎緦⒓涌焱晟粕罾诸愒O施體系,合理布局建設收集點、收集站、中轉壓縮站等設施,健全收集運輸網絡。加快補齊縣級地區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短板,鼓勵按照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或就近處理等模式,推動設施覆蓋范圍向建制鎮和鄉村延伸。積極有序推進既有焚燒設施提標改造,強化設施二次環境污染防治能力建設,逐步提高設施運行水平。因地制宜探索建設一批工藝成熟、運行穩定、排放達標的小型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穩妥推進廚余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規范開展庫容已滿生活垃圾填埋設施封場治理。改造提升現有填埋設施,防止地下水污染,加強填埋氣回收。
針對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設施建設水平提升行動這一建議,E20研究院固廢研究中心分析師張磊指出,我國垃圾焚燒行業的發展已向縣域下沉,提升行動方案中關于城市焚燒的發展目標沒有做出硬性要求,這也是基于當前我國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已經完成“十四五”規劃中65%的發展目標??h域垃圾焚燒處理仍然存在較大的短板,由于區域、財政、人口等綜合因素導致焚燒的發展較為滯后。根據住建部統計數據顯示,2021年我國共有1482個縣城,其中垃圾焚燒廠共有257座,且主要集中在經濟發達、人口較為集中的區域,如果按照一縣一廠的需求配比來看,縣域焚燒的缺口將近1000座,這將帶動千億級別的市場投資。而實際可釋放的市場規模能否達到這個量級,還有待商榷。方案也通過“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或“就近處理”等模式,完善收運體系解決縣域垃圾量不足的問題。
張磊表示,從目前市場已經釋放的縣域項目來看,2023年小型焚燒的市場主要集中在西南、西北以及東北地區,項目體量總體偏小,造價極高,平均噸投資高達70萬以上,后端能源利用效率水平較低,并且還面臨著技術工藝、煙氣達標、缺乏標準以及商業模式不成熟的現實問題。造價如此之高以及面臨的諸多問題對于縣域的財政能否支持項目穩定運營以及企業的合理投資回報還值得繼續關注??h域焚燒理論市場空間較大,但實際能落地多少還需政府、企業、科研機構共同努力,事前充分論證項目的可實施性,完善商業模式設計,通過不斷拓展服務邊界以及探索熱電聯產的模式,保證項目的穩定運營以及合理盈利。
其次是固體廢棄物處理處置利用設施建設水平提升行動?!短嵘袆印繁硎緦⒎e極推動固體廢棄物處置及綜合利用設施建設,全面提升設施處置及綜合利用能力。優化布局建設建筑垃圾中轉調配、消納處置和資源化利用設施,積極推進建筑垃圾分類及資源化利用,加快形成與城市發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處理設施體系。統籌規劃建設再生資源加工利用基地,加強再生資源回收、分揀、處置設施建設,加快構建區域性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提高可回收物再生利用和資源化水平。支持開展“無廢城市”建設的地區率先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實施模式。
繼而是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等集中處置設施建設水平提升行動。強化特殊類別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建設,加快建設國家和6個區域性危險廢物風險防控中心、20個區域性特殊危險廢物集中處置中心。積極推動省域內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建設,加快實現與產廢情況總體匹配。強化危險廢物源頭管控和收集轉運等過程監管,提升危險廢物環境監管和風險防范能力。健全醫療廢物收轉運處置體系,深化醫療廢物處置特許經營模式改革,確保各類醫療廢物應收盡收和應處盡處。
接著是園區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水平提升行動?!短嵘袆印繁硎緦⒎e極推進園區環境基礎設施集中合理布局,加大園區污染物收集處理處置設施建設力度。推廣靜脈產業園建設模式,鼓勵建設污水、垃圾、固體廢棄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及資源化利用“多位一體”的綜合處置基地。推進再生資源加工利用基地(園區)建設,加強基地(園區)產業循環鏈接,促進各類處理設施工藝設備共用、資源能源共享、環境污染共治、責任風險共擔,實現資源合理利用、污染物有效處置、環境風險可防可控。
最后是監測監管設施建設水平提升行動?!短嵘袆印繁硎緦⑷嫱菩信盼墼S可“一證式”管理,建立基于排污許可證的排污單位監管執法體系和自行監測監管機制。嚴格落實生活垃圾焚燒廠“裝、樹、聯”要求,強化污染物自動監控和自動監測數據工況標記,加強對焚燒飛灰處置、填埋設施滲濾液處理的全過程監管。完善國家危險廢物環境管理信息系統,實現危險廢物產生情況在線申報、管理計劃在線備案、轉移聯單在線運行、利用處置情況在線報告和全過程在線監控。健全污水處理監測體系,強化污水處理達標排放監管。鼓勵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對污泥產生、運輸、處理進行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做好污泥去向追溯。
張磊表示,行動方案中對于建筑垃圾、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提升方向也做了明確指示,但未提出具體量化指標。建筑垃圾層面指出優化布局建設建筑垃圾中轉調配、消納處置和資源化利用設施,積極推進建筑垃圾分類及資源化利用,加快形成與城市發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處理設施體系。值得注意的是,建筑垃圾設計時需注重前端物料來源以及末端資源化的問題。危險廢物提升方向集中在特殊類別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建設,該類危險廢物單獨依賴市場機制難以得到有效解決,加快建設國家和區域性危險廢物風險防控中心、區域性特殊危險廢物集中處置中心是未來的發展方向。此外,通知還提到廚余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填埋場治理,建議相關市場主體關注該領域的機遇。
03具體實施,將從五個方面入手
《提升行動》表示,實現目標和重點任務將從開展全面摸底評估、加強項目謀劃儲備、強化項目建設管理、加大支持力度、創新實施模式五個方面入手。
首先,要開展全面摸底評估。各?。▍^、市)以市為單位開展環境基礎設施摸底評估工作,全面掌握本轄區環境基礎設施現狀,系統評估轄區環境基礎設施處理能力、處理水平、運行情況以及短板弱項情況,形成環境基礎設施評估報告。市級發展改革部門會同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等相關部門組織形成評估報告后,及時上報并由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于2023年10月底前匯總報送至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
其次,要加強項目謀劃儲備。各地要統籌推進環境基礎設施規劃布局,根據評估情況加快環境基礎設施項目謀劃儲備,將符合條件的項目及時納入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根據項目謀劃儲備情況,編制本地區環境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清單,明確項目建設時序、投資計劃等,一并納入評估報告上報。對評估工作和項目儲備工作開展較為扎實的地區,國家優先對該地區符合條件的項目予以支持。
接著,要強化項目建設管理。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切實強化環境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管理。加快推進項目前期工作,加快履行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手續,加快辦理審批手續,提高審批效率,成熟一批、開工一批,盡快建成投運。強化項目日常監管,加強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管理,及時、準確、完整填報項目審批、開工、投資完成、工程進度、竣工等信息。
再次,要加大支持力度。通過中央預算內投資等方式對符合條件的項目予以支持,將符合條件的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的支持范圍。完善污水、生活垃圾、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置價格形成和收費機制,推動提升環境基礎設施可持續運營能力。鼓勵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商業可持續原則加大環境基礎設施項目信貸投放力度和融資支持力度。堅持“資金、要素跟著項目走”,加強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要素保障,確保各項工程順利推進。
最后,要創新實施模式。鼓勵各地區以市縣為單位將環境基礎設施項目打包,統籌謀劃、整體推動環境基礎設施項目建設。鼓勵結合地方實際,深入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開展環境綜合治理托管服務和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積極引導社會資本按照市場化原則參與環境基礎設施項目建設運營。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提升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水平重要意義,建立健全工作機制,上下聯動、左右協同,形成工作合力,在切實防范各類風險情況下,分類施策,著力推動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水平提升行動取得實效。國家發展改革委要加強統籌協調,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按照職責分工加強行業指導,推進方案實施。各?。▍^、市)發展改革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結合本地實際,加快推進環境基礎設施規劃建設。
以下為《提升行動》全文:
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水平提升行動(2023—2025年)
發改環資〔2023〕1046號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貫徹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加快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等要求,推動補齊環境基礎設施短板弱項,全面提升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水平,特開展本行動。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加快構建集污水、垃圾、固體廢棄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和監測監管能力于一體的環境基礎設施體系,推動提升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水平,逐步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鎮和鄉村延伸覆蓋的環境基礎設施網絡,提升城鄉人居環境,促進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推進美麗中國建設。
二、工作目標
到2025年,環境基礎設施處理處置能力和水平顯著提升,新增污水處理能力1200萬立方米/日,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網4.5萬公里,新建、改建和擴建再生水生產能力不少于1000萬立方米/日;全國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能力達到70萬噸/日以上,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達到80萬噸/日以上。固體廢棄物處置及綜合利用能力和規模顯著提升,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充分保障,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醫療廢物全部實現無害化處置。
三、重點任務
(一)生活污水收集處理及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水平提升行動。加快建設城中村、老舊城區、城鄉結合部、縣城和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生活污水收集管網,填補污水收集管網空白區。開展老舊破損污水管網、雨污合流制管網診斷修復更新,循序推進管網改造,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因地制宜穩步推進雨污分流改造,統籌推進污水處理、黑臭水體整治和內澇治理。加快補齊城市和縣城污水處理能力缺口,穩步推進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結合現有污水處理設施提標升級擴能改造,加強再生利用設施建設,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推進污水處理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建設污水處理綠色低碳標桿廠。統籌推進污泥處理設施建設,加快壓減污泥填埋規模,提升污泥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水平。強化設施運行維護,推廣實施“廠—網—河(湖)”一體化專業化運行維護。
(二)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設施建設水平提升行動。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類設施體系,合理布局建設收集點、收集站、中轉壓縮站等設施,健全收集運輸網絡。加快補齊縣級地區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短板,鼓勵按照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或就近處理等模式,推動設施覆蓋范圍向建制鎮和鄉村延伸。積極有序推進既有焚燒設施提標改造,強化設施二次環境污染防治能力建設,逐步提高設施運行水平。因地制宜探索建設一批工藝成熟、運行穩定、排放達標的小型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穩妥推進廚余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規范開展庫容已滿生活垃圾填埋設施封場治理。改造提升現有填埋設施,防止地下水污染,加強填埋氣回收。
(三)固體廢棄物處理處置利用設施建設水平提升行動。積極推動固體廢棄物處置及綜合利用設施建設,全面提升設施處置及綜合利用能力。優化布局建設建筑垃圾中轉調配、消納處置和資源化利用設施,積極推進建筑垃圾分類及資源化利用,加快形成與城市發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處理設施體系。統籌規劃建設再生資源加工利用基地,加強再生資源回收、分揀、處置設施建設,加快構建區域性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提高可回收物再生利用和資源化水平。支持開展“無廢城市”建設的地區率先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實施模式。
(四)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等集中處置設施建設水平提升行動。強化特殊類別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建設,加快建設國家和6個區域性危險廢物風險防控中心、20個區域性特殊危險廢物集中處置中心。積極推動省域內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建設,加快實現與產廢情況總體匹配。強化危險廢物源頭管控和收集轉運等過程監管,提升危險廢物環境監管和風險防范能力。健全醫療廢物收轉運處置體系,深化醫療廢物處置特許經營模式改革,確保各類醫療廢物應收盡收和應處盡處。
(五)園區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水平提升行動。積極推進園區環境基礎設施集中合理布局,加大園區污染物收集處理處置設施建設力度。推廣靜脈產業園建設模式,鼓勵建設污水、垃圾、固體廢棄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及資源化利用“多位一體”的綜合處置基地。推進再生資源加工利用基地(園區)建設,加強基地(園區)產業循環鏈接,促進各類處理設施工藝設備共用、資源能源共享、環境污染共治、責任風險共擔,實現資源合理利用、污染物有效處置、環境風險可防可控。
(六)監測監管設施建設水平提升行動。全面推行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建立基于排污許可證的排污單位監管執法體系和自行監測監管機制。嚴格落實生活垃圾焚燒廠“裝、樹、聯”要求,強化污染物自動監控和自動監測數據工況標記,加強對焚燒飛灰處置、填埋設施滲濾液處理的全過程監管。完善國家危險廢物環境管理信息系統,實現危險廢物產生情況在線申報、管理計劃在線備案、轉移聯單在線運行、利用處置情況在線報告和全過程在線監控。健全污水處理監測體系,強化污水處理達標排放監管。鼓勵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對污泥產生、運輸、處理進行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做好污泥去向追溯。
四、組織實施
(一)開展全面摸底評估。各?。▍^、市)以市為單位開展環境基礎設施摸底評估工作,全面掌握本轄區環境基礎設施現狀,系統評估轄區環境基礎設施處理能力、處理水平、運行情況以及短板弱項情況,形成環境基礎設施評估報告。市級發展改革部門會同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等相關部門組織形成評估報告后,及時上報并由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于2023年10月底前匯總報送至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
(二)加強項目謀劃儲備。各地要統籌推進環境基礎設施規劃布局,根據評估情況加快環境基礎設施項目謀劃儲備,將符合條件的項目及時納入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根據項目謀劃儲備情況,編制本地區環境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清單,明確項目建設時序、投資計劃等,一并納入評估報告上報。對評估工作和項目儲備工作開展較為扎實的地區,國家優先對該地區符合條件的項目予以支持。
(三)強化項目建設管理。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切實強化環境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管理。加快推進項目前期工作,加快履行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手續,加快辦理審批手續,提高審批效率,成熟一批、開工一批,盡快建成投運。強化項目日常監管,加強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管理,及時、準確、完整填報項目審批、開工、投資完成、工程進度、竣工等信息。
(四)加大支持力度。通過中央預算內投資等方式對符合條件的項目予以支持,將符合條件的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的支持范圍。完善污水、生活垃圾、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置價格形成和收費機制,推動提升環境基礎設施可持續運營能力。鼓勵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商業可持續原則加大環境基礎設施項目信貸投放力度和融資支持力度。堅持“資金、要素跟著項目走”,加強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要素保障,確保各項工程順利推進。
(五)創新實施模式。鼓勵各地區以市縣為單位將環境基礎設施項目打包,統籌謀劃、整體推動環境基礎設施項目建設。鼓勵結合地方實際,深入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開展環境綜合治理托管服務和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積極引導社會資本按照市場化原則參與環境基礎設施項目建設運營。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提升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水平重要意義,建立健全工作機制,上下聯動、左右協同,形成工作合力,在切實防范各類風險情況下,分類施策,著力推動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水平提升行動取得實效。國家發展改革委要加強統籌協調,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按照職責分工加強行業指導,推進方案實施。各?。▍^、市)發展改革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結合本地實際,加快推進環境基礎設施規劃建設。
編輯: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