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水網從常州市政府網站獲悉,《常州市水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已由常州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于2022年12月29日通過,經江蘇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于2023年1月12日批準,于2023年2月2日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據悉,這是常州市首部水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地方性法規,也是全國首部全行政區域水生態環境保護地方性法規。《條例》秉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理念,立足提高水生態環境保護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統籌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共治,強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協同治理。
《條例》分為七章、共六十條,通過建立健全水生態環境監測、重要區域重點保護、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新污染物治理管理等制度,以及細化補充上位法水污染防治規定,提高水生態環境保護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法治支撐。
編輯:趙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