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工信部、國家發改委、住建部、水利部四部門發布《關于深入推進黃河流域工業綠色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潔生產水平,構建高效、可持續的黃河流域工業綠色發展新格局。
到2025年,黃河流域工業綠色發展水平明顯提升,產業結構和布局更加合理,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全面完成,傳統制造業能耗、水耗、碳排放強度顯著下降,工業廢水循環利用、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清潔生產水平和產業數字化水平進一步提高,綠色低碳技術裝備廣泛應用,綠色制造水平全面提升。
堅決遏制黃河流域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項目盲目發展,對于市場已飽和的高耗能、高耗水項目,主要產品設計能效要對標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或先進水平,水效對標用水定額先進值或國際先進水平。
支持黃河流域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提升。推動黃河流域培育一批工業綠色發展領域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
打造能源資源消耗少、環境污染少、附加值高、市場需求旺盛的產業發展新引擎,加快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綠色環保、新興服務業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帶動黃河流域綠色低碳發展。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 水利部關于深入推進黃河流域工業綠色發展的指導意見
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山東省、河南省、四川省、陜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水利廳: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綱要》《“十四五”工業綠色發展規劃》要求,深入推進黃河流域工業綠色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實施全面節約戰略,著力推進區域協調發展和綠色發展,立足黃河流域不同地區自然條件、資源稟賦和產業優勢,按照共同抓好大保護、協同推進大治理要求,加快工業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強化技術創新和政策支持,推動傳統制造業改造升級,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潔生產水平,構建高效、可持續的黃河流域工業綠色發展新格局。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黃河流域工業綠色發展水平明顯提升,產業結構和布局更加合理,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全面完成,傳統制造業能耗、水耗、碳排放強度顯著下降,工業廢水循環利用、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清潔生產水平和產業數字化水平進一步提高,綠色低碳技術裝備廣泛應用,綠色制造水平全面提升。
二、推動產業結構布局調整
(一)促進產業優化升級
堅決遏制黃河流域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項目盲目發展,對于市場已飽和的高耗能、高耗水項目,主要產品設計能效要對標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或先進水平,水效對標用水定額先進值或國際先進水平。嚴格執行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電解鋁等行業產能置換政策。禁止新建《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限制類產品、工藝或裝置的建設項目。強化環保、能耗、水耗等要素約束,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推動黃河流域煤炭、石油、礦產資源開發產業鏈延鏈和補鏈,推進產業深加工,逐步完成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換代。(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沿黃河省、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構建適水產業布局
落實“十四五”用水總量和強度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控制、碳排放強度控制等要求,推動重化工集約化、綠色化發展,嚴格控制現代煤化工產業新增產能。加快布局分散的企業向園區集中,推進能源資源梯級、循環利用。穩步推進黃河流域城鎮人口密集區未完成大型、特大型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推動蘭州、洛陽、鄭州、濟南等沿黃河城市和干流沿岸縣(市、區)新建工業項目入合規園區,具備條件的存量企業逐步搬遷入合規園區。推動寧夏寧東、甘肅隴東、陜北、青海海西等重要能源基地綠色低碳轉型,推動汾渭平原化工、焦化、鑄造、氧化鋁等產業集群化、綠色化、園區化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沿黃河省、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大力發展先進制造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
開展先進制造業集群發展專項行動,推動黃河流域培育有競爭力的先進制造業集群。支持黃河流域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提升。推動黃河流域培育一批工業綠色發展領域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推動蘭州新區、西咸新區等國家級新區和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做精做強主導產業,依托山東新舊動能轉換核心區,打造濟南、青島節能環保產業聚集區。打造能源資源消耗少、環境污染少、附加值高、市場需求旺盛的產業發展新引擎,加快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綠色環保、新興服務業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帶動黃河流域綠色低碳發展。以黃河流域中下游產業基礎較強地區為重點,搭建產供需有效對接、產業上中下游協同配合、產業鏈創新鏈供應鏈緊密銜接的產業合作平臺,推動產業體系升級和基礎能力再造。(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沿黃河省、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動水資源集約化利用
(一)推進重點行業水效提升
鼓勵黃河流域工業企業、園區、集聚區自主或委托第三方服務機構積極開展生產工藝和設備節水評估,根據水資源條件和用水實際情況,實施工業水效提升改造,推進用水系統集成優化,實現串聯用水、分質用水、一水多用、梯級利用。在黃河流域大力推廣高效冷卻及洗滌、廢水循環利用、高耗水生產工藝替代等先進節水工藝、技術和裝備,鼓勵黃河流域中上游企業、園區新建工業循環冷卻系統優先采用空冷工藝。聚焦鋼鐵、石化化工、有色金屬等重點行業,推動黃河流域各省、區創建一批廢水循環利用示范企業、園區,提升水重復利用水平。(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沿黃河省、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強工業水效示范引領
加快制修訂節水管理、節水型企業、用水定額、水平衡測試、節水工藝技術裝備等行業標準,鼓勵黃河流域各省、區根據自然條件等實際制定地方標準,鼓勵企業開展用水審計、水效對標達標,提高用水效率。推動黃河流域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率先達標。黃河流域各省、區要依托重點行業節水評價標準,推動創建節水型企業、園區,遴選節水標桿企業、園區,積極申報國家水效領跑者企業、園區。到2025年,在黃河流域創建60家節水標桿企業、30家節水標桿園區,遴選20家水效領跑者企業、10家水效領跑者園區。(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沿黃河省、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優化工業用水結構
嚴格高耗水行業用水定額管理,推進非常規水資源的開發利用。推動有條件的黃河流域工業企業、園區與市政再生水生產運營單位合作,完善再生水管網、銜接再生水標準,將處理達標后的再生水用于鋼鐵、火電等企業生產,減少企業新水取用量。創建一批產城融合廢水高效循環利用創新試點,總結推廣產城融合廢水高效循環利用模式。鼓勵黃河流域下游沿海地區直接利用海水作為循環冷卻水,加大海水淡化自主技術和裝備的推廣應用力度。鼓勵山西、內蒙古、陜西等省、區根據當地苦咸水特點,采用適用的苦咸水淡化技術,因地制宜補充工業生產用水。鼓勵隴東、寧東、蒙西、陜北、晉西等能源基地礦井水分級處理、分質利用。鼓勵黃河流域企業、園區建立完善雨水集蓄利用、雨污分流等設施,有效利用雨水資源,減少新水取用量。(水利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沿黃河省、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動能源消費低碳化轉型
(一)推進重點行業能效提升
推進重點用能行業節能技術工藝升級,鼓勵黃河流域電力、鋼鐵、有色、石化化工等行業企業對主要用能環節和用能設備進行節能化改造,有序推動技術工藝升級,利用高效換熱器、熱泵等先進節能技術裝備,減少余熱資源損失。推進實施四川短流程鋼引領工程。加快燒結煙氣內循環、高爐爐頂均壓煤氣回收、鐵水一罐到底等技術推廣。鼓勵青海、寧夏等省、區發展儲熱熔鹽和超級電容技術,培育新型電力儲能裝備。實施能效“領跑者”行動,遴選發布能效“領跑者”企業名單及能效指標,引導黃河流域企業對標達標,提升能效水平。以黃河流域鋼鐵、鐵合金、焦化、現代煤化工等行業企業為重點,開展工業節能監察,加強節能法律法規、強制性節能標準執行情況監督檢查。組織實施工業節能診斷服務,幫助黃河流域企業、園區挖掘節能潛力,提出節能改造建議。(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沿黃河省、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實施降碳技術改造升級
圍繞黃河流域煤化工、有色金屬、建材等重點行業,通過流程降碳、工藝降碳、原料替代,實現生產過程降碳。加強綠色低碳工藝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提高重點行業技術裝備綠色化、智能化水平。推動重點行業存量項目開展節能降碳技術改造。對照重點行業能效標桿和基準水平,開展相關領域標準的制修訂和推廣應用工作。鼓勵黃河流域各省、區發展綠色低碳材料,推動產品全生命周期減碳。探索低成本二氧化碳捕集、資源化轉化利用、封存等主動降碳路徑。發揮黃河流域大型企業集團示范引領作用,在主要碳排放行業以及可再生能源應用、新型儲能、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領域,實施一批降碳效果突出、帶動性強的重大工程。(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沿黃河省、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進清潔能源高效利用
鼓勵氫能、生物燃料、垃圾衍生燃料等替代能源在鋼鐵、水泥、化工等行業的應用。統籌考慮產業基礎、市場空間等條件,有序推動山西、內蒙古、河南、四川、陜西、寧夏等省、區綠氫生產,加快煤炭減量替代,穩慎有序布局氫能產業化應用示范項目,推動寧東可再生能源制氫與現代煤化工產業耦合發展。提升工業終端用能電氣化水平,在黃河流域具備條件的行業和地區加快推廣應用電窯爐、電鍋爐、電動力等替代工藝技術裝備。到2025年,電能占工業終端能源消費比重達到30%左右。支持青海、寧夏等風能、太陽能豐富地區發展屋頂光伏、智能光伏、分散式風電、多元儲能、高效熱泵等,在河南等省、區開展工業綠色微電網建設,推進多能高效互補利用,為黃河流域工業企業提供高品質清潔能源。(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沿黃河省、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動傳統制造業綠色化提升
(一)推進綠色制造體系建設
圍繞黃河流域重點行業和重要領域,持續推進綠色產品、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和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建設,鼓勵黃河流域各省、區創建本區域的綠色制造標桿企業名單。推動黃河流域汽車、機械、電子、通信等行業龍頭企業,將綠色低碳理念貫穿于產品設計、原料采購、生產、運輸、儲存、使用、回收處理的全過程,推動供應鏈全鏈條綠色低碳發展。鼓勵黃河流域開展綠色制造技術創新及集成應用,充分依托已有平臺,提升信息交流傳遞、示范案例宣傳等線上綠色制造公共服務水平,積極培育一批綠色制造服務供應商,為企業、園區提供產品綠色設計與制造一體化、工廠數字化綠色提升、服務其他產業綠色化等系統解決方案。(工業和信息化部,沿黃河省、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強工業固廢等綜合利用
推進黃河流域尾礦、粉煤灰、煤矸石、冶煉渣、赤泥、化工渣等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積極推進大宗固廢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和骨干企業建設,拓展固廢綜合利用渠道。探索建立基于區域特點的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產業發展模式,建設一批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基地。大力推進黃河流域中上游省、區偏遠工業園區工業固廢處置,著力提升內蒙古、寧夏等省、區大宗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率,推動下游地區加強復雜難用工業固廢規模化利用技術研發,鼓勵多措并舉提高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率。鼓勵建設再生資源高值化利用產業園區,推動企業聚集化、資源循環化、產業高端化發展。推動山西、四川、陜西等省、區積極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強化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溯源管理,積極推進廢舊動力電池循環利用項目建設。提前布局退役光伏、風力發電裝置等新興固廢綜合利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沿黃河省、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提高環保裝備供給能力
實施環保裝備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在黃河流域培育一批環保裝備骨干企業,加大高效環保技術裝備產品供給力度。鼓勵環保裝備龍頭企業,針對環境治理需求和典型應用場景,組建產學研用共同參與的創新聯盟,集中力量解決黃河流域環境治理熱點、難點問題。開展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改造,以河南、陜西、甘肅、青海等省、區為重點,引導鋼鐵、石化化工、有色金屬等重點行業企業,推廣應用清潔生產技術工藝以及先進適用的環保治理裝備。(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沿黃河省、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推動產業數字化升級
(一)加強新型基礎設施建設
積極推進黃河流域新型信息基礎設施綠色升級,降低數據中心、移動基站功耗。依托國家“東數西算”工程,在中上游內蒙古、甘肅、寧夏、成渝算力網絡國家樞紐節點地區,開展大中型數據中心、通信網絡基站和機房綠色建設和改造。到2025年,新建大型、超大型數據中心運行電能利用效率降至1.3以下,積極創建國家綠色數據中心。分行業建立黃河流域全生命周期綠色低碳基礎數據平臺,統籌綠色低碳基礎數據和工業大數據資源,建立數據共享機制,推動數據匯聚、共享和應用。(工業和信息化部,沿黃河省、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推動數字化智能化綠色化融合
采用工業互聯網、大數據、5G 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提升黃河流域能源、資源、環境管理水平,深化生產制造過程的數字化應用,賦能綠色制造。鼓勵黃河流域企業、園區開展能源資源信息化管控、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測、地下管網漏水檢測等系統建設,實現動態監測、精準控制和優化管理。加強對再生資源全生命周期數據的智能化采集、管理與應用。推動主要用能設備、工序等數字化改造和上云用云。支持采用物聯網、大數據等信息化手段開展信息采集、數據分析、流向監測、財務管理,推廣“工業互聯網+水效管理”“工業互聯網+能效管理”“工業互聯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等新模式。(工業和信息化部、水利部,沿黃河省、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國家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黃河流域工業綠色發展的指導、調度和評估,在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項目安排、重大體制創新方面予以積極支持。沿黃河9省、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深入推進黃河流域工業綠色發展的重要意義,以企業為主體,落實工作責任,進一步強化各部門、各地區、各領域協同合作,細化工作方案,逐項抓好落實。(各有關部門,沿黃河省、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標準和技術支撐
發揮水耗、能耗、碳排放、環保、質量、安全,以及綠色產品、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和綠色評價及服務等標準的引領作用,鼓勵各地結合實際,推動工業綠色發展相關標準建設。加大綠色低碳技術裝備和產品的創新,推動先進成熟技術的產業化應用和推廣,支撐黃河流域工業綠色發展。(各有關部門,沿黃河省、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落實財稅金融政策
充分利用現有資金渠道,支持黃河流域綠色環保產業發展、能源高效利用、資源循環利用、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等項目實施。落實國家有關節能節水環保、資源綜合利用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方面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等優惠政策。落實促進工業綠色發展的產融合作專項政策,發揮國家產融合作平臺作用,引導金融機構為黃河流域企業提供專業化的金融產品和融資服務。開展工業綠色低碳升級改造行動,引導金融機構綠色信貸優先支持黃河流域工業綠色發展改造項目。推動山西、內蒙古、山東、河南、陜西,寧夏、四川繼續落實水資源稅改革相關辦法。(各有關部門,沿黃河省、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創新人才培養和合作機制
依托沿黃河9省、區現有人才項目,完善人才吸引政策及市場化、社會化的人才管理服務體系,加大專業技術人才、經營管理人才的培養力度。深化綠色“一帶一路”合作,拓寬節能節水、清潔能源、清潔生產等領域技術裝備和服務合作,鼓勵采用境外投資、工程承包、技術合作、裝備出口等方式,推動綠色制造和綠色服務率先“走出去”。(各有關部門,沿黃河省、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
水利部
2022年12月12日
編輯:趙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