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委員建言:規范河砂海砂開采 保護水體生態環境
發布者:管理員 發布時間:2020-11-17 瀏覽次數:1832 來源:人民政協報
作為大型基建工程項目和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中的重要材料,河砂、海砂的需求量近年來持續上升。受經濟利益驅動,各地河砂、海砂盜采行為屢禁不止,不規范砂礦開采引發一系列環境問題,導致河岸、湖岸、海岸或水庫堤壩坍塌,生態環境受到嚴重破壞。11月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召開的“加強河砂、海砂開采規劃管理”月度協商會,多名政協委員呼吁:嚴厲打擊非法采砂,保護生態環境。
華鴻水務集團林金華董事長(左一)在自治區政協會議上
“加強環境保護,研究資源綜合利用。”自治區政協委員、自治區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局長唐善茂建議,完善環評體系,通過水文、地質、化學、生物、生態遙感等相關學科的綜合研究,形成科學完善的河砂、海砂勘查開發環境影響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方法,對河砂、海砂開發活動實行嚴格的環境影響評估,開采結束后要及時進行生態環境修復工作,確保對黃金水道生態環境和海岸帶地質環境的影響程度降至最低。
通過調研,自治區政協委員、華鴻水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林金華深切感受到管理好河砂、海砂開采、規劃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他認為,為規范有序開采,打擊非法采砂行為,保護河道、湖泊、海域生態環境安全,有效遏制亂采亂挖河砂、海砂違法違規活動,必須建立和完善河砂、海砂開采制度,科學合理地開發利用河砂、海砂,保護好河砂、海砂資源。林金華呼吁,建立監管執法聯席會議制度和有效整治非法采砂、運輸行為的長效機制,對河砂、海砂開采、運輸實行統一監管,形成強大的執法合力。加大巡查頻次,采取日常巡查、登船檢查及動態視頻監控的方式,并引入無人機、無人船等先進技術手段進一步加強動態監視監管,增加對采砂、運砂活動現場監管檢查密度,長期保持高壓執法打擊態勢。
“進一步加強宣傳教育,充分發揮群眾監督作用。同時,加強對涉海項目業主、施工單位、從業人員的海洋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提高其遵紀守法、保護海洋生態的意識。”北海市政協委員、北海市海洋局副局長王崇良提出。
“采砂既要保障河道和沿海安全、防洪安全和生態安全,又要兼顧經濟社會發展對河砂、海砂的需求。”河池市政協委員、河池市水利局水利建設站副站長黃穎忠建議加強對河砂、海砂開采的立法工作,以立法的形式,引起全社會共同關注,以法律手段規范河砂、海砂的開采工作。
欽州市政協常委、欽州市欽南區副區長梁蓮提出,建立一個由市政府牽頭組成的聯合執法工作平臺,嚴格按照職責開展日常開采活動的治理、督導、監督工作,實現一個機構,一套人馬,反應及時,全面整治的效果。同時建立一支專門的執法隊伍,賦予一定的執法權力,從根本上解決執法困難的問題,讓執法人員能夠放手抓,大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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