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全面打響和推進,公眾和環保行業也對未來有了更為積極的期許和想象。
不過偉大事業和目標的背后,一些重要問題卻還沒有被嚴肅地討論:污染治理全面深入的經濟支撐是否牢靠?資金怎么籌集調配和使用?怎樣科學合理地投入,怎樣評估環境建設投入的績效……
眼下,環境治理在理念認識、決心行動上都進入了新的歷史階段,這是一場攻堅戰更是一場持久戰。作為公共管理、公共決策的重要內容,污染治理的投入機制也應在這一范疇下,進行科學、合理、長遠的安排。
總體投入缺口可能達到兩萬億
近期國家統計局發布改革開放40年經濟社會發展成就報告,提到2016年污染治理投資總額為9220億,比2001年增長6.9倍。
治污投入的增長,當然是進步,但這個水平,顯然還不夠。
國際上,對于環保投入占GDP比重和環境質量改善的關系有通用的考察指標:1.5%是控制,2-3%是改善。全社會環保投入占GDP達到兩個或三個百分點,才能支撐環境質量改善。
我們從來沒有達到2%,還存在不小的差距。
以2016年為例,GDP為74.41萬億元,年社會環保總投入應近1.5萬億元,才能達到2%的下限。而當年的環境污染治理投資總額為9219.8億元。按這個數值預估,差額近6000億元。
考慮到GDP增速等因素,我國3年污染防治攻堅戰的總投入應該約5萬億元,按照之前的投入強度,將會產生2萬億元的投資總缺口。
誰來彌補這個缺口?
當前,我國全社會環保投入具體分為三個部分:財政投入、企業投入和社會資金投入。根據2016年統計數據,中央財政的環境支出4734.8億元,占環境污染治理投資總額9219.8億元的一半以上;企業的環境投入為819億元;剩下的是環保社會投入。
上述統計數據顯示,在環保方面,財政投入占比過半。這個比例與發達國家相比,已經不算低,未來增長也會有上限(財政收入增速);近幾年的工業企業治理投入也并沒有顯著增長,還略有下降。
那么,社會投入是最有希望增長的領域。事實上,無論是之前的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還是后來的海綿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大都是通過市場化進行大量社會融資實現的,也因此激發了環保產業市場的規模擴張。
吸引社會融資vs地方支付風險
近十年來,在環保領域特別是涉及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水環境綜合治理領域,目前大部分的投入是通過BOT、PPP等方式進行的。
其運行的基礎在于:金融機構(資本市場)、環保企業和地方政府之間存在的信用鏈。其中,前兩者對地方政府支付意愿和能力的信任,是這個鏈條的核心。
但是這個信任的基礎,如今可能已經被動搖。金融行業、資本市場開始更為謹慎地評估環保企業的真實盈利能力、還款能力。
其中,地方政府是否能履行合同,按時足額支付各種費用,成為重要因素。而這方面的情形一直不樂觀。
無論央企民企,環保企業被拖欠費用的情況都相當普遍。在水務企業,問題尤為突出:排名前幾的上市公司,平均被政府客戶拖欠的各種費用,達每年十幾億元。
城市供水、污水處理領域,盡管有收費基礎,但由于價格和成本未能匹配,地方應收未能盡收,財政補貼仍然是水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運行的重要來源甚至是“大頭”。
但財政補貼的支付和當地經濟、政府換屆等因素密切相關,這在一些中西部城市,成為企業不可控的風險。
而由于缺少運行費用,已經建成的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只有不到三分之一在正常運行。而這也是資本不敢輕易進入農村污水市場的重要原因。
這幾年大干快上的黑臭水體、海綿城市PPP項目,沒有經營性收入,其建設、運行的資金基礎全在地方財政上。而在眼下的宏觀經濟形勢和調控政策下,這方面的風險顯然已經被資本市場高度重視。
中央財政:補短板vs拔高個
這兩天,關于黑臭治理財政要出錢的消息刷屏環保圈。三部門發布關于組織申報2018年城市黑臭水體治理示范城市的通知, 2018-2020年,對入圍城市,中央財政每個支持6億元,各省推薦名額不超過兩個。
2015、2016兩年,財政部對海綿城市也有過類似規模的資金支持。對試點城市,中央財政將給予專項資金補助,直轄市每年6億元,省會城市每年5億元,其他城市每年4億元。
從海綿城市這個前例來看,中央財政打造的示范工程效應并不明顯,反而在申請資金的導向下跑偏:過度工程化、簡單粗暴投資的普遍做法,已經和總書記對自然理念的強調,背道而馳。
而黑臭水體治理,同樣是一個從理念、設計、技術、工程、管理、人才等各方面不清晰、沒共識甚至有空白的領域。這樣短期、平均化的資金投入方式,是否能如愿發揮效用,筆者并不樂觀。
而更為重要的是,我國污染治理事業中的薄弱環節、當務之急,才是中央財政該出手的地方。
一方面,污染治理講求輕重緩急,講求源頭削減。比如,對于水污染治理,當前,工業園區廢水治理的優先級就高于簡單的黑臭水體治理。
另一方面,有限的財政資金要重在發揮對社會資本的撬動作用,從而帶動更多社會資本投入。中西部城市的城鎮農村水環境基礎設施運行、工業企業專業治理等,就是亟待補血的領域。
下一輪投入:講科學更要講績效
《武漢市水污染防治規劃(2016—2035年)》日前公開征求意見。繼上海之后,又一個城市將城市水環境治理瞄向2035。今年以來,上海陸續制訂了污水污泥、雨水排水等領域的中長期規劃方案,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這些目標宏大的規劃中,有關基礎設施方面的內容仍然是重點之一。其中,在管網、排水體系等方面策劃了大手筆,為城鎮水污染治理提質增效、補短板的政策導向展開先行探索。
不過,正如上海在雨水排水規劃公示后收到的反饋意見所說:規劃方案規模過大,工藝過程復雜,建設和運行費用高,自然生態綠色發展理念不強,論證數據不夠充分,環境影響評價不夠全面。
對于下一輪城市水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的理念與導向,業界已經開始廣泛和深入的討論;而圍繞分流制改造、海綿城市大建設等,已經出現的一些苗頭,專家們紛紛表達了擔憂。
比如對海綿城市,王凱軍表示,中等規模和大城市,實行分流制改造需十億至百億投資,合流制雨水處理方案需上億至十億,海綿城市要達到百億、千億級的規模。
投資序列最優的是合流制雨水處理方案。但我國不少城市恰恰采取了最貴的那一種,即海綿城市方案。“每平方公里投資額約1.5億~2億,大約能達到處理幾千噸污水的效率。”
相比污水處理設施,下一輪管網的建設、完善、提升,涉及的投資規模將是倍數級別的增長。可以想見,下一輪提質增效、補短板涉及的巨大資金體量。
而無論城市的經濟實力如何,出于公眾利益和城市可持續發展的角度,環境基礎設施的投入都必須進入公共決策的視野,講科學、講績效。在方案的選擇上,不能簡單追求技術路線在理論層面上的先進性,更要綜合考慮性價比,進行更為科學合理的比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