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和生態環境部簽署互派干部掛職交流合作協議,雙方每年將互派兩批業務骨干掛職交流,每批1人至2人。
雙方商定,互派業務骨干掛職交流作為中長期規劃予以施行,最高檢政治部和生態環境部行政體制與人事司共同組織實施,掛職交流崗位包括最高檢公益訴訟、民事行政檢察等部門和生態環境部行政執法、法制等部門。
根據合作協議,生態環境部選派到最高檢的干部將參與有關公益訴訟案件辦理、參與督查指導下級檢察院辦理相關案件、參與相關司法解釋和工作機制完善等。最高檢選派到生態環境部的干部將參與有關生態環境行政執法管理、行政執法檢查,參與相關工作文件制定等。
雙方商定,最高檢和生態環境部建立高層互訪交流機制,負責協調合作中的重大事項,研究合作中的重大問題,保障合作順利開展。雙方每年總結和溝通掛職交流情況,及時就完善機制和管理方式等進行會商。
最高檢和生態環境部相關負責人表示,互派業務骨干掛職交流,旨在增進最高檢與生態環境部并推動地方檢察機關和生態環境部門的相互學習、理解、配合和支持,加強干部培養,強化實踐鍛煉,促進干部成長提高,優化干部隊伍素質,充分發揮檢察機關公益訴訟職能和生態環境部的行政執法職能,互通相關執法和司法信息,形成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合力,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