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近日發布《關于2018年第五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延續)審查結果的公告》,對北京文華東方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機構作出“因未有效實施環境影響評價質量控制制度,不予批準資質延續”的審查意見。
近年來,為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強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事中事后監管,生態環境部進一步強化以提高環評文件質量為核心的監管思路,建立環評文件技術復核常態化機制,嚴格環評單位從業監管,加大違法違規懲戒力度,并將處理處罰情況作為相關環評單位資質審查的重要內容。
據悉,上述4家機構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內,因環評文件質量問題多次受到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行政處理處罰。據此,生態環境部組織對以上機構環評文件質量控制制度建立和實施情況進行了現場檢查,發現4家機構均未有效實施環境影響評價質量控制制度,不具備《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36號)第八條中規定的資質條件,依規不應批準資質延續。因4家機構資質有效期已滿,生態環境部決定注銷其資質。
今后,生態環境部將繼續嚴格環評從業監管,加強環評文件技術復核,依法依規查處弄虛作假或環評文件質量低下的環評單位;進一步加強信用管理,對記入“全國環評機構和環評工程師誠信系統”相關行政處理處罰情況定期通報,加強警示,引導環評單位提高責任意識,確保環評制度作用有效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