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環境保護督察的重要決策部署,2018年6月5日至7月5日,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江蘇省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針對大氣污染問題統籌安排專項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見。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督察組于2018年10月17日向江蘇省委、省政府進行了反饋。反饋會由江蘇省省長吳政隆主持,督察組組長馬中平通報督察意見,江蘇省委書記婁勤儉作表態發言,督察組副組長劉華,督察組有關人員,江蘇省委、省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等參加了會議。
督察認為
督察認為,江蘇省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促進高質量發展為目標,聚焦重點領域、重點問題加大工作力度,整改工作取得顯著進展和成效。
江蘇省累計召開省委常委會21次、省政府常務會24次、省政府專題會11次,研究部署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召開長江經濟帶發展工作推進會,在整改工作中把修復長江生態環境作為壓倒性任務,積極推進長江兩岸化工企業向有環境容量的沿海地區轉移,完成沿江地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整治,清理并復綠長江干流岸線284萬平方米。加強太湖治理,2017年累計關停太湖區域779家化工企業,太湖水質保持穩定。啟動“兩減六治三提升”專項行動,整治黑臭水體100余條,洪澤湖、駱馬湖非法采砂問題得到遏制。新增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6900噸/日,新增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能力約89萬噸/年。深入推進藍天保衛戰,全省2017年PM2.5平均濃度較2013年下降32.9%。深入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完成18.9萬個自然村整治任務;累計建成國家生態市縣63個、國家生態園林城市16個、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縣5個、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21個。
江蘇省先后出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實施辦法等規章制度,不斷壓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持續開展省級環境保護督察,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2017年立案查處環境違法行為1.48萬件、處罰金額9.6億元;立案偵辦環境污染犯罪案件534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217名;針對鹽城輝豐公司偷埋危險廢物案件,嚴肅處理、徹底整改、嚴厲問責,并舉一反三,有力推動了全省督察整改工作。同時,江蘇省借力督察整改,進一步加快轉型升級步伐,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2017年,全省服務業增加值占比達到50.3%;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產值分別增長14.4%和13.6%。全社會研發投入占到地區生產總值的2.7%,區域創新能力繼續保持全國前列。
江蘇省高度重視此次“回頭看”工作,邊督邊改,立行立改,推動解決一大批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截至2018年8月31日,督察組交辦的3910件生態環境問題已基本辦結。責令整改4051家;立案處罰1706家,罰款30091萬元;立案偵查34件,拘留64人;約談480人,問責614人。
主要問題
督察指出,江蘇省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雖然取得顯著進展,但一些地方和部門思想認識不到位,還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裝整改等問題。
1 一些地方和部門思想認識不到位
一些地方和部門沒有樹立正確的發展觀和政績觀,擔心環境保護抓得緊會影響經濟發展;一些領導干部對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心存僥幸,得過且過,問題久拖不決。減煤是江蘇省產業升級的關鍵舉措,也是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的重要措施,但對如此重要的任務,省發展改革委研究不多,推動不力,對未完成減煤任務的揚州、淮安2市不僅不予問責,反而給予高分。企業虛報減煤數據情況十分普遍,鎮江新區經濟發展局甚至代填代報企業虛假耗煤數據。僅徐州、南京、鎮江3市2017年虛假減煤量就高達500余萬噸,占三市上報總量的47%。
整改方案要求,全力實施化工企業關停一批、轉移一批、升級一批、重組一批,大幅減少化工企業排污總量。但是,江蘇省經信委工作不力、審核不嚴,對地方上報的“四個一批”清單一匯了之,導致各地漏報、虛報問題較為普遍。督察發現,蘇州市和揚州江都區應納入“關停一批”的化工企業共530余家,實際上報414家;連云港灌云縣臨港產業區列入“關停一批”的9家企業,全部為2016年之前已關停的空頭企業。2017年11月以來,省農委違反督察整改要求,先后向江蘇常隆農化等14家生產高毒高殘留農藥企業發放生產許可證。
江蘇省是長江沿岸重要省份,整改方案要求,到2020年,主要入長江支流基本消除劣Ⅴ類。但是,2018年1月~6月,41條主要入長江支流45個控制斷面中,Ⅲ類及以上水質比例53.3%,同比下降10.3個百分點;劣Ⅴ類比例13.3%,同比上升1.9個百分點。鎮江、南通、無錫等地管網建設和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滯后,雨天污水直排問題突出。蘇州市未按要求推進太湖湖濱濕地恢復與建設,仍在圍湖造地、侵占湖濱濕地。2014年~2015年,吳江區在北麻漾填湖造地約17萬平方米,不僅未退還占用湖面,還于2017年8月將違規造地出讓給企業開發建設。
2 敷衍整改問題比較多見
整改方案要求,完善太湖治理工作督查考核辦法,對未達到國家治理目標的河流“河長”和有關地方政府,給予通報批評。“回頭看”發現,2017年武進港等9條太湖主要入湖河流未達到治理目標要求,但江蘇省僅公開通報考核結果,未對相關“河長”及地方政府進行通報批評。無錫江陰市督察整改不到位,仍有62家印染企業未建設污水預處理設施,長期超標納管,江陰市僅要求有關企業集中停產一個月以應對督察。
2016年督察期間,沙鋼集團因煙塵污染嚴重、違規堆放鋼渣等問題被群眾舉報。“回頭看”發現,張家港市推進整改不力,沙鋼集團污染問題仍然突出,焦爐地面除塵站部分時段不正常運行,煙塵直排,高爐煙塵無組織排放嚴重;百萬噸鋼渣等工業固體廢物長期堆放在長江岸邊,污染周邊土壤和水體,威脅長江水生態環境安全。
3 表面整改問題比較突出
徐州市大氣污染十分突出,也是2016年中央環境保護督察重點關注的問題。但從2016年督察至2018年3月,徐州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未組織開展專題研究。整改方案要求2017年5月底前完成焦化行業問題整改,在整改到位前實施停限產,但徐州市直至2018年5月才開始部署相關工作,11家焦化企業僅1家完成干熄焦改造,中泰能源等3家企業在未完成整改情況下違規生產,2017年全市大氣PM2.5濃度同比上升10%。
針對督察指出的違規占用長江岸線問題,江蘇省組織開展了專項整治行動,但省水利廳、省發展改革委作為牽頭部門,推進考核弱化,導致專項整治工作不力。督察發現,泰州市宏大特種鋼機械廠、春江特種水產養殖場等違規占用長江岸線問題,均未納入整治范圍;揚州市廣進船業公司位于長江重要濕地,應于2017年11月前取締拆除,但直至“回頭看”時仍未拆除到位。
南京市為完成江北新材料科技園污水處理廠達標整治任務,采取投加活性炭的應急措施進行整改,但對園區企業普遍超標納管等根本性問題不予解決,做表面文章,園區81家化工企業中,31家未建設廢水預處理設施,生產廢水直接納管;部分企業還通過罐車將化學需氧量濃度高達數萬毫克/升的化工廢水送至園區污水處理廠,對該廠正常運行造成巨大沖擊。
4 假裝整改問題仍有發生
江蘇省報稱納入專項整治的118個非法碼頭全部完成整改,但督察發現,省交通運輸廳作為牽頭部門,履職不力,把關不嚴。海門市泰山石膏有限公司碼頭應取締關閉,但南通市港口管理局于2018年1月違規向其發放臨時占用岸線許可,并向省交通運輸廳匯報,省交通運輸廳不僅未責令撤銷違規許可,反而上報已取締關閉;泰州靖江市焦港服務站碼頭實際并不存在,但卻虛報納入非法碼頭專項整治清單;蘇中高鑫隆物資中轉站碼頭位于長江重要濕地內,應取締關閉,但靖江市仍違規為其發放港口經營許可證。
針對連云港灌云縣化工園區違反規劃環評引入項目問題,督察整改方案要求臨港產業區于2017年5月底前關閉不符合產業政策的化工企業。但“回頭看”發現,灌云縣列入取締關閉計劃的42家企業,21家在2016年就已關閉,20家以企業虛假重組、變更營業執照等方式予以保留。鎮江市長期忽視長江豚類自然保護區保護工作,不但不按要求清理違規項目,反而頂風而上,督察整改期間又違法侵占保護區1400畝。南通及啟東兩級海洋漁業部門于2016年督察后,仍在長江口濕地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及緩沖區續發13個海域使用許可證。
專項督察
專項督察發現,江蘇省一些地區和部門對打贏藍天保衛戰態度不夠堅決、措施不夠有力,大氣污染治理形勢依然嚴峻。
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不夠到位。全省鐵路貨運量占比不足3%,主要靠柴油貨車運輸,“公轉鐵”工作進展緩慢。常州市經信部門和武進區政府僅靠企業匯報即認定中天鋼鐵不存在落后產能,導致該企業2臺75平方米燒結機未按時淘汰,長期違法生產。鎮江市政府承諾于2016年內啟動茂源化工搬遷工作,但長期沒有兌現承諾,企業搬遷一拖再拖,環境污染問題突出。
工業企業大氣污染綜合治理不到位。鎮江市碳素行業煙粉塵污染嚴重,部分企業收塵措施不到位,無組織排放嚴重。現場抽查鎮江市丹徒區飛達碳素有限公司,發現該企業煅燒工序無煙氣收集處理設施,煙氣直排,物料堆場無防塵措施,廠區積塵嚴重。“散亂污”企業整治任務艱巨,全省初步排查的散亂污企業超過10萬家,普遍存在生產工藝落后,治理設施不健全、運行不到位等問題,環境污染嚴重。
部分區域揚塵污染嚴重。鎮江市港口碼頭眾多,普遍存在裝卸設施及堆場防塵措施不到位、揚塵污染嚴重的問題。鎮江港務集團金港分公司是全市最大的散貨碼頭,堆場面積45萬平方米,鎮江市交通運輸部門雖要求企業制訂整改方案,但監督落實不到位,揚塵污染依然嚴重。鎮江市、淮安市建筑工地揚塵污染嚴重,土方裸露、道路未硬化、車輛沖洗平臺閑置等問題突出。
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控不力。連云港市灌云縣臨港產業區、灌南縣化工產業園、鹽城市響水生態化工園區等化工園區企業廢氣收集處理設施建設不到位、運行不正常現象普遍,園區異味明顯。全省12家石化企業,仍有9家未按整改方案要求安裝揮發性有機物環境監測設施。
督察要求
督察要求,江蘇省委、省政府要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固樹立“四個意識”,不斷提高政治站位,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深化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要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將減煤減化等重點工作落到實處;強化長江大保護,全面控源截污,清理整治違規占用岸線問題;加強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推進湖濱濕地治理恢復;大力打擊非法處置危險廢物等行為,嚴控環境隱患。要依法依規嚴肅責任追究,對于落實責任不力的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厘清責任,并按有關規定嚴肅、精準、有效問責。
督察強調,江蘇省委、省政府應根據督察反饋意見,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規定移交江蘇省委、省政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