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生態環境部舉行9月例行新聞發布會。生態環境部自然生態保護司崔書紅司長,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副書記莊緒亮研究員,生態環境部衛星中心主任王橋研究員,生態環境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所長高吉喜研究員出席發布會介紹“綠盾”專項行動及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工作的進展,并回答大家關心的問題。
生態環境部23個司局設置就緒 主要負責同志到位
劉友賓:新聞界的朋友們,大家好!
歡迎參加生態環境部9月份例行新聞發布會。
生態調查評估是一項生態國情的基礎調查,也是生態環境部的一項重要職責。我部聯合中國科學院共同開展了“2010—2015年全國生態狀況變化遙感調查評估”,基本摸清了2010—2015年全國及重點區域的生態狀況與變化。今天的發布會,將向大家介紹調查評估的有關情況。此外,還將向大家介紹“綠盾”專項行動及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工作的進展,并回答大家關心的問題。
出席今天新聞發布會的是生態環境部自然生態保護司崔書紅司長,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副書記莊緒亮研究員,生態環境部衛星中心主任王橋研究員,生態環境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所長高吉喜研究員。
下面,我先通報我部近期的幾項重點工作。
一、生態環境部機構改革穩步推進
組建生態環境部、整合組建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重大體制安排,是實現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總體目標的重大舉措。
按照中央統一安排部署,我部積極推進生態環境部機構改革,4月16日完成生態環境部掛牌,4月20日基本完成機關人員以及部分事業單位轉隸工作。8月1日由中辦、國辦印發的生態環境部“三定”規定進一步加強了我部機構編制能力,在機構設置方面,內設23個司局級機構,增設了海洋生態環境司、應對氣候變化司、固體廢物與化學品司等機構,優化組建了綜合司、法規與標準司、科技與財務司、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司等。
截至目前,我部各司局設置已基本就緒,各司局主要負責同志已經到位。同時,我部已制定“三定”規定細化方案,正在按程序報中央編辦備案。編制上報了《關于深化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指導意見》。
下一步,我部將以落實“三定”為重點,繼續抓好機構改革工作。一是加快完成“三定”細化方案備案和組織實施,將黨中央賦予生態環境部的各項職責落實到司到處到崗。二是繼續與有關部門協調完成事業單位轉隸工作。三是推動盡快印發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改革指導意見。
加快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審批 推動有效投資穩定增長
劉友賓:
二、深化環評審批領域“放管服”改革工作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我部加快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環評審批工作,助力推進重大項目建設,推動有效投資穩定增長,采取了下列措施:
一是主動與相關部委和地方環保部門對接,建立國家層面重大項目、地方層面重大項目、利用外資重大項目等3個項目環評工作臺賬,全面掌握重大項目環評工作的需求和進展。
二是定期調度環評工作進度。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建設單位共同研究解決項目環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加快推進環評文件編制和審批進度。
三是開辟綠色通道,對年內擬開工項目,實行即到即受理,即轉辦評估,提前開展現場踏勘,同步開展審查,環評審批時間壓縮一半。
截至目前,我部審批重大基礎設施項目25個,平均時限30個工作日左右。同時,我們在調度中也發現,部分建設單位還存在環評文件編制緩慢等問題。為進一步推進該項工作,我部將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進一步完善綠色通道,對年內擬開工重大項目實行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評估、評估與審查同步,重大基礎設施類項目審批時間原則上壓縮至法定時限一半以內。
二是妥善處理好建設和環保的關系。對涉及生態保護紅線和相關法定保護區的,指導督促項目優化選址選線,采取優先避讓措施;確實無法避讓的,要求建設單位盡量采取無害化方式穿(跨)越。
三是加強對地方審批項目的調度和指導,圍繞審批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幫助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依法加快環評審批。
部分城市水環境質量達標工作滯后 鞍山等4地市再上黑榜
劉友賓:
三、部分城市上半年水環境質量達標工作滯后
為推動水環境質量達標滯后地區進一步提高認識、落實責任、加快整改,生態環境部重點針對年度水環境質量約束性目標,近日組織召開2018年上半年水環境質量達標滯后地區工作調度會。
自5月召開第一季度調度會后,各地積極開展整改工作,取得較好效果。第一季度參加調度會的73個地市中的42個退出了滯后地區名單,但仍有31個第二次參加會議。其中,鞍山、四平、哈爾濱、昆明4個地市第一季度和上半年滯后問題均比較突出,劣Ⅴ類斷面數量較多,或距離年度目標差距較大,水環境質量改善不明顯,甚至呈惡化趨勢。齊齊哈爾、唐山、滄州、七臺河、通遼、德陽、黔東南、玉溪等8個地市因第二季度水質變差,首次列入滯后地區。
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繼續開展滾動調度管理,按季度發布達標滯后城市名單,督促有關地區采取切實措施,推動水環境質量好轉。
下面,請崔書紅司長介紹情況。
生態環境部自然生態保護司崔書紅司長
全國生態狀況變化調查評估工作于去年啟動
崔書紅:謝謝主持人。新聞界的各位朋友們,很高興時隔一個月再次與大家見面。今天換個話題,我和我的同事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副書記莊緒亮研究員,生態環境部衛星中心主任王橋,生態紅線劃定專家委員會的主任委員、首席專家高吉喜一同,向大家介紹2010-2015年全國生態狀況變化遙感調查評估、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和綠盾2018專項行動有關情況,并回應大家關心的問題。
全國生態狀況變化(2010-2015 年)調查評估是生態環境部與中國科學院聯合開展的一項重大生態國情調查評估工作。這項工作2017年2月啟動,范圍包括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時段為2010-2015年。本次調查利用“天地一體化”調查方法,主要以“摸清現狀,發現變化,揭示問題,提出對策”為總體目標,部分成果已經為國家生態文明重大改革任務和生態保護綜合管理提供了重要支撐。
山西等16省份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方案已通過省級政府審議
崔書紅:
生態保護紅線是保障國家生態安全的底線和生命線。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2017年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專門印發了《關于劃定生態保護紅線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2017年底京津冀、長江經濟帶省市和寧夏等15省份完成了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方案,并報請國務院同意向社會公開。山西等其他16省份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方案已通過省級政府審議報生態環境部。近期,我們將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審查,之后上報國務院批準。
“綠盾2018”專項行巡查發現、處理了一批自然保護區違法違規問題
崔書紅:
“綠盾2018”專項行動是“綠盾2017”專項行動的延續和深化,目的是嚴肅查處自然保護區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捍衛國家生態安全。“綠盾”專項行動是我國建立自然保護區以來,首次檢查范圍最廣、查處問題最多、整改力度最大、責任追究最嚴的一次行動,有效震懾了破壞自然生態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提高了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生態保護責任意識。最近,生態環境部聯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水利部和中國科學院派出12個聯合巡查組對31個省(區、市)“綠盾2018”專項行動開展了巡查。目前,巡查工作已經取得了階段性成果,發現、處理了一批自然保護區違法違規問題,充分發揮了警示震懾作用。
我們清醒地認識到,當前生態保護仍然面臨著十分嚴峻的形勢。下一步,我們將以建立天地一體化的監測管控體系和完善政策法規體系為手段,持續提高生態環境的監管和執法能力,為國土空間生態安全和生態環境質量提升提供堅實保障。
謝謝。下面我們愿意回答大家的提問。
三次調查評估結果顯示:2000年以來,我國生態狀況總體在好轉
中新社記者:請問開展全國生態狀況變化遙感調查評估的背景和意義?主要結論是什么?以后還會開展定期評估嗎?
崔書紅:感謝你的提問。全國生態狀況變化遙感調查評估本質上是生態國情調查評估。形象地說,就是給全國的生態狀況“問診把脈”,找“病因”開“藥方”。也就是我們說的“摸清現狀,發現變化,揭示問題,提出對策”。
我們已經完成了三次調查評估。第一次“2000年全國生態現狀調查”,為全國生態功能區劃編制提供了基礎,孕育了生態保護紅線,催生了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保護的政策措施。之后,開展的兩次調查評估成果在生態文明建設多項工作中得到了應用,特別是對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推動形成主體功能區戰略發揮了重要的支撐作用。
三次調查評估的結果聯系起來看,從2000年以來,我國的生態狀況總體在好轉,特別是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顯著成效,改善趨勢更加明顯。這個結論和大家的感受總體是一致的。
下一步,結合落實“三定”方案,將盡快將生態狀況調查評估制度化、常態化和規范化。初步考慮,在時間上,與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五年規劃相銜接,全國范圍內每五年開展一次;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地每半年或一年開展一次;重點區域將不定期開展調查評估。在空間上,開展全國尺度評估的同時,對一些重點區域進行調查評估,包括國家發展戰略區域(比如長江經濟帶、京津冀、粵港澳大灣區),國家重點開發區域(比如長三角和珠三角等城市群、礦產資源集中開發區域),重要生態保護區域(比如重點生態功能區、國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生態修復和建設區域(比如三江源、黃土高原),重要生態屏障區域(比如青藏高原、東北森林帶、以及生物多樣性豐富、重要的濕地、草原、荒漠分布區),自然災害多發易發區域(比如西南喀斯特地區、川滇山區)等。在領域上,突出反映人類活動,特別是開礦、工業、旅游等活動對生態系統的影響。
謝謝。
京津冀地區水資源量短缺嚴重制約區域生態安全
經濟日報記者:京津冀協同發展區和長江經濟帶是當前國家戰略優先發展區域,請問調查評估是否對這兩個區域給予了重點關注?這兩個區域生態狀況如何?
崔書紅:感謝你的提問,這個問題請王橋研究員來回答。
王橋:謝謝你的提問。京津冀協同發展和長江經濟帶發展都是國家戰略,這兩個區域經濟發展速度快、人口密度大、生態環境與經濟發展協調發展的任務艱巨。城鎮面積持續擴大是這兩個區域所面臨的共同問題。調查評估發現,2000-2015年的十五年間,京津冀地區城鎮生態系統面積持續增加,由1.79萬平方公里增加到2.32萬平方公里,增幅為29.7%。長江經濟帶城鎮面積增幅更大,為84.1%,年均增幅達5.6%。
但是,兩個區域由于自然地理條件和社會經濟結構存在差異,所面臨的生態形勢也有所不同。
在京津冀地區,存在著水資源量短缺嚴重制約區域生態安全,河流斷流和濕地萎縮依舊突出的問題。調查評估結果表明,京津冀地區人均水資源量僅為全國平均水平的1/9。自2000年以來,除個別年份(2012年)因水資源總量較為豐沛外,水資源開發利用強度均超過100%,遠超國際通用的水資源開發利用安全界限。全年存在斷流現象的河流比例約為70%。永定河、潮白河等主要河渠存在全年斷流現象。京津冀13個地級及以上城市汛期均有干涸河道分布,保定、張家口等地干涸河道長度均超過300公里。白洋淀、七里海等濕地萎縮,長期依靠生態補水維持。
在長江經濟帶,存在著中下游自然岸線開發強度大,濱岸帶生態風險較大的問題。調查評估結果表明,長江自然岸線保有率僅為44.0%,自然灘地長度保有率僅為19.4%,長江岸線利用率為26.1%。砂石碼頭和小散亂碼頭占用長江岸線430.2公里,占長江岸線總長度的5.4%,主要分布在湖北、安徽、四川及江蘇等省份。造船廠、船舶修理廠占用長江岸線131公里,化工企業占用長江岸線148公里,成為長江生態環境的重大風險源。謝謝。
生態環境部“三定”方案明確生態環境部在生態保護方面行使監管職能
光明日報記者:機構改革以后,對于生態保護紅線劃定以及自然保護區的保護等方面,貴部將如何與自然資源部做好有效銜接和配合?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后將如何進行監管?
崔書紅:感謝提問,這是新“三定”后,我們面臨的一個重要的選題,也是當前我們開展的一項重要工作。生態環境部“三定”方案明確生態環境部在生態保護方面行使監管的職能,包括監督各類自然保護地和生態保護紅線,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
李干杰部長指出,生態環境部主要通過以下四個方面實現監管:一是制定和組織實施生態環境領域的政策、規劃、標準,二是統一負責生態環境狀況的監測和評估,三是統一負責生態環境的監督和執法,四是統一負責對地方政府及其相關部門進行督察和問責。
具體到生態保護監管也包括生態保護紅線方面,初步考慮有以下六方面工作要做。首先,要理順監管者與所有者的關系,找準定位,與所有者在一個舞臺上分飾不同的角色同演一臺“共抓大保護”戲。其次,要系統梳理生態保護的法律法規、政策、標準,建立有利于統一監督管理的制度體系。第三,要加強生態系統的監測與評估,定期發布重點區域、重點領域生態狀況監測評估的報告。第四,要深化“綠盾”專項行動,充分發揮“國家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作用,對各類自然保護地實現天地一體化全天候監管。第五,發揮監督執法的震懾作用,對違法違規者嚴懲重罰。第六,發揮公眾監督作用,讓違法違規者無處遁形。謝謝。
自然保護區調整要依規進行 對于先破壞、后調整要嚴肅追責
央廣網記者:近期有媒體報道了不少自然保護區的違規開發建設等問題,請問被破壞的保護區將怎樣進行善后處理?目前保護區的設置是否存在不合理問題?怎樣讓保護區的范圍和邊界劃定更清晰、更科學合理?
崔書紅:我先回答你的第一個問題,這次綠盾專項行動中發現的一些問題,如何處理的問題。
對綠盾專項行動曝光的突出違法違規問題開展追責,是我們即將開展的重要工作。截止目前,初步統計,2018年以來,各地共調查處理了14000多個涉及自然保護區的問題線索,關停取締違法企業1800多家,強制拆除違法違規建筑設施1900多萬平方米,追責問責900人,其中廳級干部6人,處級干部150多人。
近日,我部對遼寧遼河口(吉林琿春東北虎、江蘇鎮江長江豚類、安徽揚子鱷、重慶縉云山、云南拉市海、云南西雙版納)等7處自然保護區所在的地方人民政府和林業部門進行了公開約談。這是生態環境部首次就自然保護區管理問題約談地方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
接下來,我們將督促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層層壓實責任,對“綠盾”專項行動發現的問題“拉條掛賬”,形成清單,查明原因,整改銷賬。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并責成造成生態破壞的相關責任主體開展生態修復。相關情況會適時向社會公開。
第二個問題關于自然保護區設置是否合理的問題。
我國自然保護區建設成就舉世矚目。由于歷史的原因,我國部分自然保護區確實存在著范圍和功能分區不科學、不合理的情況。但是,這不能成為違法違規建設的借口,更不能成為破壞生態的理由。
對于早期劃建、范圍和功能分區不合理的部分自然保護區,要依規進行調整。2013年,國務院印發《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調整管理規定》,將調整嚴格限定在三個方面:一是自然條件發生變化;二是人類活動頻繁的建制鎮和城區等;三是國家重大工程建設需要。對于先破壞、后調整甚至撤銷的,是要嚴肅追責的。
另外,以建立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重大改革為契機,根據不同的價值定位、保護目標和管理模式等,對包括自然保護區在內的各類自然保護地開展歸并、整合。通過改革,今后科學合理設置自然保護地的問題也會得到妥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