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0月份一過,環保局的工作就開始進入‘白加黑’模式,白天忙一天,晚上還得去夜查企業。”京津冀某市環保局監測科科長王太行(化名)向《華夏時報》記者吐槽說。
她所說的是,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的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時間一般是從10月份持續到下一年的3月份,范圍涵蓋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的“2+26”個城市,目標是PM2.5平均濃度和重污染天數同比都要下降15%以上。
據記者了解,目前,京津冀區域的基層環保局工作都非常繁忙,同時由于缺編、空編等現象普遍,導致人手嚴重不足。同時,環保工作涉及多個部門,協調難、責任大,有業內人士呼吁,國家應借鑒公安、安全、消防等部門的監管方式,出臺環保的盡職免責條款。
不過,在如此大力的污染治理強度下,京津冀區域的環境質量也總算出現了改善。監測數據顯示,2017年京津冀區域PM2.5平均濃度比2013年下降了39.6%,“大氣十條”目標全面實現,產業、能源和交通結構調整取得重大突破。
雖然一下午都在外面調研,但趁著乘車的工夫,王太行還是見縫插針地打了6個電話,向科里的工作人員布置安排了工作事宜。
“這不算忙,去年12月份‘大氣十條’考核期間,環保局所有干部都放下手頭工作,走到外頭去巡查。我是聯絡員,一個月光手機話費就打了800多元。”她表示。
王太行坦言,基層環保局現在的工作量確實比較大,以她為例,一個人要負責5項工作,包括監測科技、大氣污染防治、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環境統計、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等,每項工作即使只需要一個小時,5項加起來就需要5小時了,再加上其他臨時性工作,一天8小時的正常工作時間根本不夠。
與其他政府部門相似,環保局也普遍缺編。王太行所在的環保局共有40個正式的公務員編制,其中9個是局領導、15個科長,還有3個工勤,再加上2-3個空編,剩下干活的只剩10人左右,平均一個科還輪不到一個。
“下面的事業單位也沒有一個不缺編的,比如,環境監測站總計有68個正式編制,但真正上班的還不到60人。”她說,無奈之下,環保局只能大量使用臨時工,但很多人剛剛培養好就考上公務員走了。去年9月,科里新分配來10個畢業生,到了今年3月份,只剩下一半的人了。
干得多,人手少。同時,環保局經常要外出辦事,趕上單位的車輛不夠用,還需要開自己的私家車。
“有一段時間,環保局的每一位局長在單位都墊了3萬-4萬元,因為環保的任務都比較急,不自己墊錢工作就來不及完成。”王太行說。
王太行介紹,他們省環保廳有位年輕的女處長,當處長之前,每個人對她的評價都是“淑女”、溫柔賢惠。成為處長后則“完全換了一個人”,說話嗓門大了好幾倍。
“環保工作就是這樣,你不急不吼根本干不成事。”王太行說,中國人都是急性子,經濟發展是用30年的時間完成了別的國家200年的成就,治理污染也是,國外花了50年把環境治好,咱們則恨不得5個月就治理好了。
王太行表示,環保局的工作需要協調很多其他部門,工業企業污染治理涉及工信委,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涉及農業局,建筑揚塵治理涉及住建局,汽車尾氣治理涉及公安局……都不是環保局一家能夠完成的。
“去年,環保局曾經有一位工作人員因為馬路清掃不干凈被問責,但馬路清掃是環衛管理處的事情,執法則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負責,問責環保局感覺有點冤枉。”她說。
2016年7月和11月,2017年4月和8月,經過兩年、4批次的工作,中央環保督察實現了對31個省(區、市)的全覆蓋。數據顯示,中央環保督察期間共與768名省級及以上領導干部、677名廳級領導干部開展了個別談話,問責了黨政領導干部1.8萬多人。
因為環保問題被問責的官員越來越多,這的確有利于地方壓實環保責任,樹立生態環保的主動意識和責任意識,從而切實解決環境污染問題。不過,這樣一來也使得很多基層環保工作人員都背上了處分。王太行說,他們局加上下屬的事業單位、區縣環保局等,總共已經有一兩百人背上了處分。僅今年2月,就處理了52人。
“處分的結果,一是影響提拔,二是扣工資,三是到了年底影響工資的正常調級。”她說,本來環保工作就比較忙、壓力大,有的人累病了,還有的人和家里鬧矛盾。如果再加上被問責,一些人就會想不通,個別人還為此得了抑郁癥。
“公安部門出現大案要案不會被問責,迅速破案反而會被評功授獎。而污染事件發生后,環保部門及時處置,環保監管人員卻要被問責。”王太行建議,環保部門也應該借鑒公安、安全、消防等部門的監管方式,制定盡職免責條款,只要工作做到位,就不會被問責。
發牢騷歸發牢騷,工作還是會盡職盡責地干,王太行明顯感覺到,身邊的環境質量發生了明顯好轉。
“1989年,我就到了環保局,曾經長時間負責寫環境質量狀況公報。2013年以前,大家只敢寫‘環境質量惡化的趨勢得到遏制’。2013年-2015年,開始寫‘環境質量惡化有所緩解’。2015年以后,則可以寫‘環境質量出現明顯好轉,局部環境質量得到改善’。”王太行說。
數據說明問題。據記者了解,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京津冀周邊“2+26”個城市PM2.5平均濃度為7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0%。重污染天數為453天,同比下降55.4%,均大幅超額完成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