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育十余年,卻僅出6個典型項目;新政年年出,卻長期推而不廣——第三方治污正陷尷尬。
從2013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到發改委近日公布首批6個典型治理案例,國家部委及地方政府每年都有與之相關的新政發布,第三方治污市場也因此被業內寄予厚望。
一邊是政策力推,一邊卻遭遇困局。統計顯示,我國工業污染目前約占污染總量的70%,其中引入第三方治理的僅約5%。推而不廣的原因究竟何在?
“火電行業從2008年開始嘗試第三方治理,較其他行業起步早、發展快。以脫硫、脫硝為例,第三方運營在全國已投運火電裝機容量中的占比分別約20%、10%,對比當前污染排放規模,該比例仍然過低。”日前在2017中國環保上市公司峰會上,清新環境總裁張根華指出。這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第三方治污的行業現狀。
據E20環境研究院統計,我國工業污染目前約占污染總量的70%,其中僅有5%左右引入第三方進行治理。治污者熱情高漲,排污者不愿接招——雙方責任不明、行業規范不足、部門監管不嚴等影響下,第三方治污陷入尷尬。
市場反應冷熱不均
第三方治污,即“排污者付費、專業化治理”的模式。有預測稱,“十三五”期間,其市場規模將破千億。
以入選典型案例的蘇州工業園污泥處置及資源化利用項目為例,因缺乏資金及專業技術,園區污泥原本只能堆積處置,占用土地、污染環境。引入第三方治理,讓園區環保壓力得到緩解。“雖是污泥項目,我們這兒卻整潔得像蘇州園林。除無害化處理,污泥‘干化’后還可變廢為寶用作焚燒發電,2011年投產以來,已為當地熱電廠節約近10萬噸標準煤。”項目治理方蘇伊士新創建污泥業務總監岳寶介紹。
同樣深感受益的,還有中海油質量健康安全環保部處長朱生鳳,“同等達標的基礎上,第三方治理讓我們的環保成本降低20%-30%。”在他看來,面對愈發嚴格的環保要求,就像企業跑向“目的地”,引入第三方治理,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不失為一條優質“跑道”。
不過朱生鳳也坦言,推行第三方治污并非易事,“很多人起初并不贊同,也無動力,甚至有人覺得何必把事情干得這么復雜?”
存有類似想法的不在少數。一位環保企業負責人無奈說道:“我們去過多家工業企業,不少覺得根本沒必要引入第三方治理,自己從頭到尾就能包攬。有人說,‘我們連煤炭、鋼鐵都能生產,處理污水還不是小菜一碟’!”
落地難、推廣慢、市場反應冷熱不均——多位專家表示,盡管被給予厚望,第三方治污在我國卻仍處發展初期。
“光治不管”難成氣候
既然“多贏”模式,緣何推進緩慢?
政策層面上看,第三方治污并不缺少支持。從2013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到2014年國務院發布《關于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見》,再到環保部2017年出臺《關于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國家層面的“支持聲”近5年未有間斷。至少有17省市已分別出臺地方措施。
政策利好下,市場為何仍遇冷?排污企業擔心治不好,影響自身形象;治污企業參差不齊,影響治理成效——記者了解到,如何協調治、排污雙方的微妙關系,成為制約行業發展的關鍵之一。
環保部對外合作中心黨委書記李遠在編制《實施意見》時發現,因第三方責任不明晰,實際操作中缺乏責任界定,治理效果一旦不佳,雙方極易出現推諉扯皮等情況。
同時,因第三方治污現行門檻較低,暫無過多資質要求,服務企業規模有大小、技術有高低,不僅直接影響治理效果,還可能引起惡性競爭。“不乏有些第三方企業,自身缺少監管或操作不規范,為達到所謂‘目標’弄虛作假,與排污企業同流合污,暗箱操作違法牟利。”李遠指出,因缺乏自律及相關評價機制,加上信息公開不對稱,也導致排污者在選擇治理方時,難以獲取完整準確的信息。
中國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執行董事李中則認為,第三方治理還暫未真正走上市場化道路。“除工業企業外,還有很大一部分治理對象是政府的環保設施、工業園區等。但有些政府部門在治理中又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并未真正交予專業公司去做。”
市場化道路破困局
在李中看來,第三方治污所遭遇的困局,很大程度上或可交給“市場”去解決。
“第三方治理就是我付錢、你治理,依據效果付費。把項目放到開放的市場中,再將招標條件提至最嚴,自然有專業公司主動上門。排污方也可找到最經濟的投入產出方式,不一定最便宜,但卻最可靠,避免低價中標等惡性競爭。市場化運行中,還可建立強有力的合約機制,明確各方責任、效果考核、懲罰機制等。”李中舉例稱。
張根華認為,第三方治理不僅在于“治理”,更涉及一整套管理流程,治污企業首先需提升自身能力。“只有達到一定規模,才能產生一定的邊際效應。單做一兩個項目,很難在運營成本上占得先機,高成本也讓排污方難以接受。規模化的同時,還要注重專業化。畢竟只有夠專業、經驗足,別人才會來找你。”
為進一步規范行業,政策也在縮緊。李遠介紹,根據最新出臺的《實施意見》,不僅“誰污染、誰治理”,而且誰污染誰就要承擔責任,責無旁貸。除履行相應義務,治污企業要與排污方涇渭分明,否則將承擔弄虛作假等連帶責任。同時,政府作為監督部門或委托方時,有權或有責任向排污單位追責。
針對誠信問題,環保部規劃財務司巡視員兼副司長尤艷馨強調,環保部下一步將強化行業監管,加大環境監管執法力度,加大重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探索出臺第三方治理企業監管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