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發展中的PPP市場在2017年下半年突然剎車,面臨困境。
PPP即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參與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從2013年年底財政部提出推動PPP到2017年9月末,全國各地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綜合信息平臺中的入庫項目合計14,220個,累計投資額17.8萬億元。
“相比以前的融資平臺、BT(建設—移交)、土地財政等,PPP模式更具優勢,它更加公開透明,能制約政府投資沖動。國務院43號文之后,各種融資通道已經被堵死。PPP是目前負面作用最小的一項經濟政策。”大岳咨詢公司總經理金永祥告訴經濟觀察報。在過去的四年里,大岳咨詢公司為大約1000多個PPP項目的各個參與方提供了專業服務。
然而,今年接連出臺的PPP規范文件,讓金永祥開始擔憂PPP的行業發展問題。
E20研究院執行院長薛濤也持相似觀點。他說,當前,在財政部、國資委、央行等部門政策的多重作用下,市場對PPP的前景出現悲觀情緒,PPP面臨一個轉折點。
多部門規范密集發布
2014年國務院發43號文,目標是控制地方性債務。PPP作為控制地方債務的手段之一,受到追捧。
中誠信國際創新業務部高級分析師楊小靜說,PPP的優勢在于對地方政府和地方融資平臺公司而言,PPP成為規范化的融資渠道之一,這對PPP模式主導的項目有重要利好,且PPP模式下各方行為會嚴格規范。“一些不適合PPP的項目被迫采用PPP方式,以及過快推進PPP、過度使用PPP等問題,再加上非運營類PPP項目‘可用性付費’機制設計的一些弱點,帶來了問題。”薛濤告訴記者,在PPP的高速推進中,不少地方政府推進PPP目的重在引資、目的不純,這也導致了不少PPP項目質量不高。
2014年,財政部帶頭力推了PPP模式。2017年,財政部又帶頭開始規范PPP的發展。
2017年11月1日,財政部金融司司長、PPP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王毅在第三屆中國PPP融資論壇中表示,要堅持“穿透管理、公開透明”的原則,一是要堅持并強化對資本金的管理。任何投資項目、任何金融活動,自己要投入一定的自有資金,再進行適度的融資,這是必須守住的底線。不能讓政府的各種公共性基金作為資本金,更不要讓社會資本用借款作為資本金,然后再用銀行資金做運營。二是要加大信息披露力度,信息透明是最好的規范。
半個月后的11月16日,財政部便出臺了《關于規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綜合信息平臺項目庫管理的通知》即“財政部92號文”。該通知要求進一步規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運作,防止PPP異化為新的融資平臺,堅決遏制隱性債務風險增量。
通知的出臺印證了王毅的講話,也印證了財政部規范PPP的決心,但是對于PPP的參與者來說,這僅僅是規范的開始。
緊接著,國資委印發《關于加強中央企業PPP業務風險管控的通知》,即“國資委192號文”。其中規定“納入中央企業債務風險管控范圍的企業集團,累計對PPP項目的凈投資原則上不得超過上一年度集團合并凈資產的50%”,明確了相關企業PPP業務規模的上限;而“資產負債率高于85%或近2年連續虧損的子企業不得單獨投資PPP項目”又對參與投資PPP項目的企業進行了限制。
金永祥認為:“對PPP影響比較大的,一是規定央企PPP項目的規模,二是負債率不得高于85%,央企的負債率一直比較高。”
這一看法得了央企內部做PPP業務人士的認可。一位在央企從事PPP業務的負責人告訴經濟觀察報,他們正在學習和消化92號文和192號文,然后將對內部項目進行梳理,企業系統內部還將按照國資委的192號文重新發文件。
規范政策并沒有結束。11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聯合發布《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
上述央企PPP業務負責人告訴記者:“雖然還是只是征求意見稿,但是對剛中標的項目會有影響,會影響項目融資到位的進程,有的PPP項目需要重新設計融資方案,此外,私募基金參與PPP的杠桿使用會大大減少。”
在一位PPP基金管理者看來,央行等部門的資管征求意見稿對PPP的影響比92號文和192號文的影響更大。資管新規根本性地限制住了PPP的資本金融資和后續貸款進度,對落地和未簽約的項目有著極大的影響。“從財政部92號文、國資委的192號文和央行等關于資管的征求意見稿,使得PPP從項目到資金,以及社會資本的參與方都被限制。”“經過四年的快速發展PPP確實需要規范,但是規范過度可能會讓行業遭遇挫折,一個政府部門出文件可以理解,現在多個部門都出了文件,一個部門劃一個圈,其他部門再畫圈,這就意味著PPP只能在多個圓圈的交集部分操作,可能會導致PPP項目的大幅萎縮。”
“政策疊加所造成的后果就是潑臟水連孩子一起倒出去了。”一位不愿具名的PPP專家告訴經濟觀察報,層層加碼的政策,對于PPP的打擊是幾乎毀滅性的。“大家都迷失了方向,迷失方向的不僅僅是PPP市場,從政策監管層到PPP市場從業者們都迷失了方向,不知道PPP的下一步在哪里。”
PPP的未來走向
在如此政策疊加后,未來PPP的走向將會如何?金永祥認為,下一步的PPP發展會艱難,規范其實是風險的重新分配,原來是地方政府承擔風險,成本低,現在風險分擔重新分配,風險變成地方政府、金融機構、社會資本共同分擔,PPP的成本將會上升。社會資本方和金融機構考慮到風險比較大,推動的壓力會比較大,總體的規模和發展速度都會降下來。
國家發改委則一直在對PPP做加法。最近連續出臺兩份文件,一個是價格改革,一個是加大民營資本進入PPP的推動力度。
但是若是因為192號文,央企大量退出PPP,民企能填補所留下的市場空缺嗎?“肯定做不到,首先央企和民企不在一個數量級,留下的市場空缺不是民企所能填補的。”前述PPP專家告訴記者。
楊小靜表示,既符合當前監管要求又具有社會回報機制的,且有一定吸引力的項目是缺乏的。“適用于PPP模式的項目,一方面是需要政府承擔責任,另一方面有穩定回報機制,此外還需要具有一定社會吸引力,這類項目基本集中在供水、供熱、燃氣等公用事業類項目,這類項目的優質項目非常少,未來不僅需要新增項目,還需要在存量項目中挖掘適用于PPP模式的項目,豐富和拓展PPP模式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