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28個督查組共檢查272家企業(單位),發現89家企業存在環境問題。存在問題的企業中,屬于“散亂污”問題的19家,未安裝污染治理設施的7家,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的13家,存在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問題的34家,物料未按要求覆蓋、密閉的14家。
7月7日,28個督查組共檢查403家企業(單位),發現119家企業存在環境問題。存在問題的企業中,屬于“散亂污”問題的48家,未安裝污染治理設施的17家,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的18家,存在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問題的32家,物料未按要求覆蓋、密閉的4家。
7月8日,28個督查組共檢查465家企業(單位),發現135家企業存在環境問題。存在問題的企業中,屬于“散亂污”問題的34家,超標排放的1家,未安裝污染治理設施的23家,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的19家,涉嫌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的1家,存在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問題的51家,物料未按要求覆蓋、密閉的6家。
截至7月6日,環境保護部派出的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組已完成六輪次督查工作。6月23日~7月6日,第六輪次強化督查組共檢查5879家企業(單位),發現2627家企業存在環境問題。存在問題的企業中,屬于“散亂污”問題的664家,超標排放的1個,未安裝污染治理設施的245家,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的253家,存在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問題的795家,物料未按要求覆蓋、密閉的660家。
根據第六輪次強化督查情況看,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散亂污”企業問題和物料未按要求覆蓋、密閉等問題最為突出,以上三類問題共占發現存在問題企業總數的80.7%。
根據7月3日~7日督查情況,污染治理設施運行不正常問題依然突出。督查組檢查發現,河北省滄州市吳橋縣龍橋群青加工廠擅自停運煅燒工序12座爐窯的脫硫除塵設施,兩臺燃煤鍋爐未安裝污染治理設施,煙氣直排;山西省陽泉市平定縣晉源碳素制品有限公司煅燒爐未安裝脫硫除塵設施,煙氣直排,提升機進料口無除塵設施,粉塵無組織排放;山東省菏澤市曹縣山東菏澤福林木業有限公司的一條制膠生產線無環保手續,未安裝廢氣治理設施,膠合板車間砂光工段無粉塵治理設施;河南省焦作市沁陽市卓強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原料破碎工段未安裝粉塵治理設施,回轉窯窯頭廢氣無組織排放嚴重。
環境保護部要求,各督查組對涉氣重點企業繼續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督促各地加強日常監管,確保環境執法高壓態勢,依法依規嚴肅查處污染治理設施運行不正常等環境違法行為。
自7月7日開始,督查組已啟動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個城市的第七輪次強化督查工作。環境保護部要求,各督查組要繼續保持前六輪次督查工作力度,做到熱情不減、標準不降、干勁不松,切實保障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工作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