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下午,黃潤秋一行前往郴州市,現場察看了該市北湖區云南錫業郴州礦冶有限公司屋場坪錫礦2015年“11·16”尾礦庫水毀事件現場、下游楊家河流域環境生態修復工程以及金子坪礦廢水處理站恢復工程。據了解,“11·16”案例是湖南省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試點工作以來,經過認真篩選確定的典型案例之一。
在6日召開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和生態保護紅線改革工作座談會上,黃潤秋對湖南這兩項改革取得的積極進展予以肯定。他指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是落實“誰污染、誰治理”環保基本原則的制度體現,相關責任單位要牢固樹立責任意識,把試點工作落到實處,扎實做好生態環境修復,確保區域內居民的生產生活安全。湖南省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試點工作中,做出了積極的努力。下一步,要進一步增強改革自覺性和主動性,統籌推進試點工作,重視經驗的總結,為改革的深入推進提供實踐材料。
黃潤秋強調,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是黨中央、國務院對生態環境保護作出的重要部署,體現了維護國家生態安全、守住綠水青山、實現綠色發展的堅定決心。湖南省一定要高度重視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工作,充分認識此項改革的艱巨性、復雜性,精心組織、認真謀劃,加大推進力度,全力落實好各項任務。
湖南省副省長楊光榮出席座談會并講話。他表示,湖南將進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按照時間節點要求,積極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試點工作,力爭形成一批可復制、可借鑒的制度成果,為明年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改革提供參考;同時,結合湖南省的空間格局、生態環境特點,統籌處理好發展和保護的關系,盡快形成生態保護紅線劃定的方案,報國家批準。對在工作中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單位和個人,將嚴格追究責任,確保兩項改革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