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官網4月25日最新公開發布《兩部門關于組織修訂國家鼓勵發展的重大環保技術裝備目錄(2014年版)的通知》,現組織申報新技術裝備,征集修訂意見,本次申報的環保技術裝備,是指滿足當前和“十三五”期間環境污染控制和治理需要,急需開發、應用和推廣的重大環保技術裝備。詳情如下:
兩部門關于組織修訂國家鼓勵發展的重大環保技術裝備目錄(2014年版)的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科技部辦公廳關于組織修訂國家鼓勵發展的重大環保技術裝備目錄(2014年版)的通知
工信廳聯節函[2017]24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科技主管部門,有關中央企業,有關行業協會:
為貫徹落實《中國制造2025》(國發〔2015〕28號)和《“十三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國發〔2016〕67號),踐行新發展理念,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引導先進環保技術裝備研發和推廣應用,滿足新形勢下我國環境保護工作對環保技術裝備的新要求,促進工業綠色發展,經研究,決定對《國家鼓勵發展的重大環保技術裝備目錄(2014年版)》(以下簡稱2014年版目錄)進行修訂,現組織申報新技術裝備,征集修訂意見。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一)本次申報的環保技術裝備,是指滿足當前和“十三五”期間環境污染控制和治理需要,急需開發、應用和推廣的重大環保技術裝備。
(二)按所處技術階段分為三類:
1.開發類,指急需開發的重大環保技術裝備,包括自主研發、國外引進、引進后消化吸收再創新的技術裝備;
2.應用類,指技術基本成熟、具有較好的應用前景、急需產業化應用示范的先進環保技術裝備;
3.推廣類,指技術已經成熟、需要加大推廣力度、擴大使用范圍的先進環保技術裝備。
(三)按技術裝備服務領域,本次申報的范圍包括大氣污染防治設備、水污染防治設備、固體廢物處理及綜合利用設備、噪聲與振動控制設備、電磁波與放射性污染防治設備、環境監測專用儀器儀表、環境污染防治專用材料與藥劑和環境污染應急處理設備等8類(核“三廢”防治類技術裝備不在申報范圍之內)。
二、申報要求
(一)省級工業和信息化、科技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地區有關單位進行申報;有關中央企業和行業協會負責組織本集團和本行業的申報工作。
(二)申報單位可以針對目錄之外的重大環保技術裝備進行申報,并根據類別填寫申報表(見附件1-3),也可針對2014年版目錄中技術裝備的技術指標和適用范圍等提出修訂意見。
(三)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科技主管部門對申報的技術裝備進行審核匯總,并填寫申報匯總表(見附件4),連同正式申報文件、申報表(一式三份)于2017年6月2日前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有關中央企業、行業協會直接報送。電子版發送至hbc@miit.gov.cn。
三、聯系方式
(一)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聯系人:郭庭政
電 話:010-68205359
(二)科學技術部社會發展科技司
聯系人:肖堯文
電 話:010-58881435
附件:1.開發類環保技術裝備申報表
2.應用類環保技術裝備申報表
3.推廣類環保技術裝備申報表
4.申請匯總表
5.國家鼓勵發展的重大環保技術裝備目錄(2014年版)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科技部辦公廳
2017年4月20日
編輯:程彩云